日期:2015-10-16 15:15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洒在我的脸上,此时隔壁老王每天那雷打不动的杀猪般歌唱把我从睡梦中叫醒。我烦躁的起了个身,抓了抓还没有注意的长发,甩着脑袋。就如同电视剧脑残金广告一样,自从老王搬过来后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走路有劲了,连闹钟都的不用调了。
这个老王据说是一个毕生都在执着演唱的人,考了三十多年的艺校都没考上的存在,但他还是坚持自己一定会成为像贝多芬一样的演唱家。我当时就笑了,凭着哥十多年学渣的文学功底,人家贝多芬明明就是跨栏的,唉,没文化真可怕啊。咳咳,扯远了……
“唔……”我揉了揉眼睛,“嗯,几点了?昨天晚上又喝多了,呃……手机,手机去哪了?”我每天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找自己的手机,翻了半天才找到。
我叫李晓东,一名高中生,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工作,从小缺乏管教,自然没有什么好习惯,成为学校的一名“混混”,经常打个架旷个课,正所谓“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学生们还是蛮怕我的。发展到现在我在学校那可是一跺脚,地面抖三抖的人物。当然,最主要还是要感谢上次的地震。
昨天,我的铁哥们-----乔宇贤为了庆祝他找到女朋友,就拉着我们几个去了酒吧,说他请客。因为羡慕嫉妒他找到女朋友,我便把气撒在了酒上,哼!让你找到女朋友!竟然还这么漂亮!老子今天喝穷你!于是抱这这种心态喝得个稀里糊涂,不知道昨天晚上我怎么回的家。后来,我发现自己钱包的棺材本只剩下五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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