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崇劭并不是从小生活在叶家的,他是私生子,回到叶家那年都20岁了,是男孩们最爱挑事儿的年龄,那时候叶景明只有十岁,也是男孩子可是建立偶像崇拜的时候。
大热天儿,他那位父母口中十分排斥的小叔叔穿着一条迷彩裤黑色背心,手臂鼓囊囊的全是腱子肉,短短的黑发根根竖起,越发显得一张俊脸棱角分明。他嘴角叼着一根香烟,一拳一个就打倒了两个黑熊一样健壮的大汉,飞起一脚把另一个黑熊的踹飞很远,地上横七竖八哼哼唧唧躺着很多流血的人,他小叔叔用沾着血的手指捏着烟狠吸了两口后扔在地上,大脚碾过后迈动长腿向他走过来。他逆着光,并不能看清小叔到底是个什么威风样子,却牢牢的记住了他身后大片明晃晃的阳光,很多年,小叔叔就是带着这种耀眼的光环出现在他的世界里。
现在,他的小叔叔正用当年那些坏人的眼神看着自己,寒气一阵阵从他的体内冒出来,顶的两条腿肚子都打颤,没受伤的那只手自然放开了想蓝。
想蓝狼狈的爬起来,桌子边沿儿硌疼了她的小肚子,抽着气蹲下抱住了。
叶崇劭狠狠瞪了叶景明一眼,沉默着走到想蓝身边,把手伸给了她。
想蓝其实挺怕叔侄两个真闹起来,她抬起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带着祈求意味看了叶崇劭一眼,然后抓住了他宽厚的手掌。
温暖,干燥,手掌是一层薄薄的茧子,被这样的一只大手握住想蓝没来由的安心,那种感觉就像住在砖瓦房里的小猪,哪怕外面的风雨再大大灰狼再凶,她也可以安心的抱着枕头呼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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