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所有队员均是重重地迈出一步,那踏地的声音在这一刻听起来是那样的美妙,那样的悦耳,更是温暖了这寒冷的冬天。
天虽冷,但是心却是火热无比,已经等不及去救人。
“好!好!”姜仕仁沉声道,“现在目标飞机场!跑步前进。”
“是!”
在贺经年的指挥之下,血鹰三队十八人加上贺经年与姜仕仁共二十人,快速奔向飞机场。
来到飞机场,飞机场上的两架直升飞机已经在待命。
众人迅速上了飞机,向着杨忠国所在的城市飞去。
从血鹰的基地到xx市,杨忠国需要坐五个小时的公共汽车才可以到达,而坐直升飞机则只需要半个多小时。
所以当姜仕仁等人坐着飞机赶到xx市的时候,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
而这期间,杨忠国也仅仅是刚刚走到市里最大的商厦杜华商厦。
整个商厦有十多层楼那么高,整栋楼的外面都是用玻璃覆盖的,显得耀眼豪华。
摸了摸裤兜中的手枪,他穿着发旧且又很老土的棉衣进入商厦,遭到很多人的鄙视,没想到看着像个乡巴佬一样的人竟然也懂得来这种高档的地方享受生活。
商厦的保安也是盯了杨忠国很长时间,害怕他是来闹事或者偷东西,而不是来消费,因为不管怎么看,他都不像一位有钱人,更像是一名乞丐。
商厦的一楼是卖衣服的地方,每一间衣铺都是赫赫有名的国际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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