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时候,我杀了人,肯定不能走正门出去,走正门肯定会留下线索。KTV后面的窗户,都是背靠山的,并不是街道,那里完全没有任何监控。我跳下去后,直接就一连跑了几里的山路,然后才重新回到街道上。
事实证明,在那个大街上到处不安装监控的年代,杀了人要混过去还是很容易的。不过我知道,即使这样,丨警丨察还可能查到我。但我不怕啊,只要没有彻底的证据,证明是我杀了人。就算最坏的情况,我也可以找个人给我顶罪。
这就是黑帮老大的厉害之处,手下有个上千号小弟,杀了人确实不怕,直接让小弟顶罪就行了。除非是特别大的案子,一般小弟即使去顶罪了,也不会死。花点钱打通上下关系,最晚十年肯定出来了。
这次干掉狗王,我感觉我差不多做的干净了,因为除了狗王本人,李冰冰,还有其他人都不认识我,就算知道我叫林浩,整个临海市叫林浩的多了去了。而且,只要我没被监控拍到,而且我的脚印,指纹,也被我用水洗掉了,现场早就一片混乱看不出来了,应该没什么问题。
心里思索着,我看了看时间,大概已经晚上十一点了,只是我不知道我这会是在哪,看来得想办法回学校去了。
不过虽然不知道是在哪,但肯定是在临海市内,只要打个出租车就能回去了。可惜现在我身上没钱。
我想了想,看到身旁是一个酒吧,就直接朝酒吧门口走去。这时候,我看到一个身穿西装的中年男人正倒在地上,旁边是十几个小混混,其中一个带头的混混踩在那个中年人身上说,“擦尼玛的,老家伙,敢调戏老子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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