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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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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后来我想起来了,马警官给我发过一张协查通知啊,我就把手机收下来了,给了他300元。”赵老板赶忙说道,“不过你放心,我认得那个人。”

“太好了,赵老板,那个人是谁?”我追问道。

“我们这边街上常常混的一个活闹鬼,”赵老板一副不屑的眼神,“我们都叫他林小呆X。”

“嗯,多谢。”我合上笔记本,“马警官,这些都有笔录了吧?”

“有,你放心。”马警官笑笑,“出去给你说。”

在警车上,我着急的问到:“这个林某,能找到不?”

“嘿嘿,”马警官点点头,“派出所的常客,一个药鬼,太好找了。”(本地方言,对药物产生精神依赖人员的戏称)

“好,我们这就去吧。”我点点头,“小汤,你开我的车,回局里找师父,马上开个传唤证来,对了,马警官,这个林某叫什么名字来着?”

在派出所的办案区,这个林驰似乎出于半梦半醒之中,说话爱理不理的。

“你给我解释下,这个手机,是怎么回事?”马警官拿起手机,一脸严肃的问到。

“捡来的。”

“哪里捡的?”我冷冷一笑,“林驰,你今年24岁吧?”

“嗯。”

“24岁,呵呵,这么年轻,我都不忍心送你上刑场了。”我把卷宗往桌上一扔,“可惜啊。”

“什么!”林驰猛然站起身来,“你说啥?”

“坐下,坐下。”马警官大声的说道,“做啥,你自己心里还不知道啊?”

“我,我做什么了?”

“林驰,钟山医院的案子你听说了没?”

“听说了,死了个医生呗。”

“说对了,”我接过手机来,“那你给我解释下,那个死了的医生随身带着的手机,怎么跑到你手上的?”

他的脸刷的一下白了,手真的而是在瑟瑟发抖,那种恐慌绝对是从内心涌出来的。

“我,我真不知道啊,”林驰眼泪都迸出来了,“我说实话,这个手机,是我偷来的。”

“哼,现在知道说实话了啊。”马警官和我对视一笑,打开了记录本,“说吧,哪偷来的?”

林驰很快交代了手机的来历:很简单,他前一天早上,在公交车28路车的钟山门车站扒窃到的,苦主是一个年轻女子。当然,我们不会轻易的相信他的话,毕竟扒窃可比抢劫杀人轻多了。但随后我们对他的住处进行了依法搜查,找到了大量被盗物品,包括2部还没出手的手机、6个女用小钱包、一些MP3等等,证明他确实是一个惯偷。更重要的是,通过DNA和指纹比对,我们没法证明他曾经到过作案现场,因此只能继续去寻找嫌疑人。只可惜手机里头的SIM卡当时就被林驰给随手扔了,没法从通讯记录来需找机主,只能靠最原始的方法:蹲点。

考虑到28路车是开往开发区的,那个时间点又是早高峰,所以我们推测女孩正是一位上班族,每天都会在那儿等车。这个时候,林驰已经因为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按理说必须老老实实呆在看守所里;但鉴于情况特殊,请示上级之后,我们给了他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带着我们去辨认那个被偷手机的女孩。

于是,我和小汤,还有桥板所的几个兄弟,都换上便衣,一大早六点半就到了钟山门车站候着。林驰虽说口口声声答应全力配合工作,但谁也说不好他会不会突然逃走,又不能给他明摆着戴上械具。还是师父出了个点子,让我们提前用透明胶带在林驰的膝盖那儿绕了几圈,这样腿没法抬高,跑也跑不快,而且路边还停了一辆车子,真要跑了也追得到。

前两天一直等到上午10点,都一无所获。就在我们已经很绝望时,第三天的上午八点差几分时,林驰走到垃圾箱边上,把手里的报纸扔了进去。

这是我们和他约好的信号。我赶紧在对讲机里头提醒大家注意,一边快步走到了他身边。

“怎么,看准咯?”我紧张的问到。

“嗯,那边,穿粉红色格子衣服、黑裤子那个女的。”林驰小声的说道。

“好。”我冲着旁边的派出所民警挥挥手,那个兄弟很会意的走过来,搂住了林驰的肩膀,把他带离了站台。我和小汤则径直走到了那个女孩身边,平静的说道:

“你好,请问你是不是前几天丢了一个手机?”

女孩很吃惊,猛然抬头看着我们。我们迅速掏出了警官证,打开给她看了警徽,“丨警丨察。”

“哦,”女孩子咧嘴一笑,“是啊是啊,我都没报案,你们就找到了啊,好厉害。”

“嗯,跟我们回派出所领一下吧。”小汤和蔼的说道。

“呃,我要上班啊,你看……”女孩有点犹豫。

“没事,我们会帮你出具一个报案证明的,”我笑笑,“拿着这个去请假,你老板也能理解吧。”

不出所料,这个名叫李梅的年轻女子,虽然能够仔细的说出那个手机的特征、型号,甚至那个毛线挂坠的样子,却拿不出购买发票,声称是早就扔了。按照预先定好的方案,处警民警不动声色的记下了她的身份信息后,让她签字拿回了手机,就让她顺利的离开了警务站。

她也许没有注意到,在她身边,一张布控监视的网已经撒开。很快,我们就查清了她的情况:27岁,在一家电路板厂担任技术工人,住在钟山门附近,有一个男朋友,叫做熊小伟;而这个熊小伟呢,没有正当职业,似乎是开黑出租的。

熊小伟的嫌疑,立即上升到了最高程度。当然,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去传唤他,然后比对指纹、DNA,但这样做还是有很大风险的:作案者是3人左右,留下的这些生物学证据未必就是他的,尽管有手机可以算是物证,却并不能铁板钉钉的把他锁定在本案嫌疑人之中,弄不好还会打草惊蛇。

最关键的是,经过外围调查,我们得知他开的是一辆普桑,并不是本案中作案用的某牌面包车,找不到车子,证据链就差了一大截,想来他也不可能痛快承认。于是,经过上级批准,我们决定秘密抓捕熊小伟。

这天一早,我们4个刑警,分乘两辆地方牌照的车子,到了黑车聚集的地铁站一带小心观察。很快,我们看到了一个和照片上极为相似的男子,正靠在一辆黑色普桑车门那儿晒太阳。

我把车子停在远处,小汤单独走向了那辆普桑,跟熊小伟进行了接触。很快,她上了车,按照我们的计划,朝着郊外开去。在路过出城检查站时,交警以查二级维护标签的名义,把他请了下来。

一进门,熊小伟抬眼就看到三个丨警丨察一脸冷峻的站在那儿,估计是有点害怕了想溜,但小汤已经挡住了去路。他故作镇定的问了二维的事情,但等待他的却是我们手中的传唤证。

日期:2015-09-0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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