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难怪,估计这位卢警长应该是民警出身,其实哪怕是刑警,在这种时刻也觉得极端的恶心:
这是一具烧焦的尸体,确切的说,是一具烤糊了的尸体。
更糟糕的是,这还是一具无头尸体。
虽然卢警长已经查过银行卡的号码了,但谨慎起见,我还是立即打开了警务通,把四张卡片分别拍照,然后传回队里,请小王师兄帮我核对一下。然后,我和陈法医一起,小心的把大半截还埋在土里的遗体给清理出来。这不是一个好玩的事情,如果你闻过菜场上烧猪皮的气味,就能够想象当时的场面了。而且野兽只刨出一只胳膊来,绝大部分的身体还在泥土之下;为了保护可能的微小证物,我们还不敢用大铁锹来挖,只能用小铲子一点一点的清理遗体上覆盖的土层。大概花了两个小时,我们才把遗体全部请出来,放进了无纺布袋里。另外,从尸体上方的松土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个金属小纽扣,一些衣物的残片,也一并带了回来。
陈法医大致看了一下,判断死者是个成年男性,身高大致在1.72米左右,体重大约75-80公斤。尸体的表面已经严重的烧焦、碳化,别说没有头部,就算是有脑袋也认不出来了。死者双手被反压在身后,估计是被捆绑过,但双手也已经烧得一塌糊涂。
“陈老师,你觉得这个,”我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大概是怎么弄下来的?”
“不好说,”陈法医又蹲在地上看了看,“估计不是菜刀,倒像是锯子。弄回去再说吧。”
“嗯,好。”我和陈法医一人一头,抬着搁在担架上的无纺布袋,向山下走去。我心里还在想,千万别摔了,否则这尸体扑在身上,岂不是要吓死人啦。
尽管尸体的表面已经被严重破坏,但对于法医来说,还是能看到许多有用信息的。比如,从肺部看,死者生前很喜欢吸烟,同时我们知道了他不是死于溺水;身上没有刀伤也没有弹孔,说明不是刀伤、枪伤致死;肺部、器官没有热灼伤,说明是死后焚尸。当然,死者头部不见了,这是个很糟糕的问题,无法排除是不是颅脑损伤。死者的颈椎骨破坏严重,无法判断是不是死于扼颈。
从尸体的姿势来看,也证明是死后焚尸,而且可以肯定是使用汽油一类的助燃剂,倒在尸体上点火的,其烧伤程度很不均匀,以臀部、双手、背部最为严重,胸口则烧伤程度较轻。这就意味着,尸体是趴在地上,被浇上汽油点火的。
最奇怪的是,我们在尸体发现的地方,并未找到火烧过的痕迹。这就是说,这里不过是第二甚至是第三现场,凶手是在附近某个地方,把徐某杀害并砍下头颅,再加以焚烧后,运到这儿掩埋的。这么大费周章的行为,确实有点难以理解。
陈法医尸检完毕,分别提取了死者的心脏、肝脏标本和肺部标本送去病理检查,同时也送DNA检测。我和小汤跑到了先前失踪的徐俊乐的家里,婉转的表达了发现一具可能的尸体,需要他们的配合。尽管对于尸体的情况描述中,我们已经打了很多马赛克,赵晓红还是一下子瘫软在地,嚎啕大哭。的确,这样的惨状,突然出现在自己的亲人身上,谁也受不了。
经过赵晓红的协助,我们在卫生间的一把梳子上,提取到了几根短头发,大致比对一下就知道应该是属于男主人的了。但徐某的母亲早年已经过世,其父亲在北方某地老家,并不方便,所以小王师兄临时决定还是取徐某女儿的DNA了。看着这个什么都还不懂的天真小孩,我们都唏嘘不已,犯罪真的是毁了多少家庭啊。
第二天,银行方面的报告回来,确认那张银行卡就是徐某本人使用的;另外两张会员卡则分别属于某超市和他家楼下的一家汽车修理店,也证实是记在徐某名下。而DNA的报告则显示,从尸体提取到的样本、从徐某家中梳子上提取到的头发,完全一致,属于同一个人;而这两个DNA,又都和徐某女儿的DNA有极高度的亲缘关系,除非发生百万分之一的机会,否则就肯定是小女孩的父亲。这两个结论加在一起,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之前被绑架、失踪的徐俊乐,已经遇害,而且死后还惨遭斩首、分尸。
在发现那具烧的一塌糊涂的无头尸体后,我们请求当地派出所的配合,再加上刑大的部分兄弟,一大票人在附近展开了仔细搜索。
从理论上说,既然抛尸地点并非第一现场,则杀人、焚尸的地点就可能是在任何地方。但是,考虑到拖着这样一个黑糊糊、散发着浓烈焦臭味的尸体满街跑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推测焚尸地点应该就在附近不远处。果不其然,在第二天的早上,我们就找到了。
那是一座废弃的砖窑,位于发现尸体地点1公里外的山坡上,据村委会的人说,大概5年前就没人使用了。
在砖窑里,小王师兄带队,提取到了相当多的物证。在地面和墙壁上,我们发现了好几处溅落状血迹,人血反应呈阳性;更明显的是一个窑坑里头,有大量的黑色灰烬,似乎是新近刚生成的。在这些灰烬中,我们发现了人体脂肪残留的痕迹、几块指甲大的衣物碎片,这些物证立即被送往物证中心鉴定了。另外,从窑坑墙壁上的流淌状黑色焦痕上,我们也能看出,这里很可能被点燃过一把火,而且是使用的大量易燃液体作为燃料。
只可惜这边才下过雨,山上泥泞不堪,尽管我们非常仔细的找了一遍,还是没有在砖窑外找到有用的痕迹,仅仅在砖窑出口处发现了半个模糊的、带着泥巴的鞋印。从鞋印推断,此人是男性,中等身材。而砖窑里没有发现其他有用的脚印,着多少让我们有点奇怪,似乎此人的反侦察意识很强,临走之前把现场仔细打扫过一遍。
发现了焚尸现场后,我们都士气大振,迅速调来了更多的兄弟,固定证据后,把砖窑内外每一寸土地翻了个底朝天,只为找到那个失踪的头颅。只可惜,3天过去之后,大家累得筋疲力尽后还是没有任何发现。
物证鉴定结论很快也出来了,从现场发现了93#汽油燃烧过的痕迹,这与被害人汽车中的汽油标号相同;提取到的脂肪粒被鉴定为属于人类;血迹中的DNA与我们之前发现的无头尸体的完全一致,与被害人家中梳子上提取到的毛发的DNA完全一致。
毫无疑问,这里就是焚尸现场了。
从地图上看,此处离金宁市大概25公里,离被害人失踪的办公室大概31公里,开车的话也就是不到一个钟头的路程。因此,我们推测,嫌疑人在杀害被害人徐某后,就是在这里完成了分尸、焚烧的过程,然后用某种办法将其运到了一公里外的山坡上掩埋。只可惜天不藏奸,没几天就给路过的村民发现了。
日期:2015-09-06 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