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吱吱!
陈泽趁机举起了手中的电锯,嘴角一扬,表情冰冷的说道:“刚才只是割断了皮肉,现在来试一试用电锯据骨头是什么感觉。”
金玉彬的全身顿时冷汗直冒,他的内心防线在这一刻尽数崩塌。
“我......我......我说......我全说......”
砰!
一道尖锐的枪声突然在幽静的山谷中炸响开来。惊得栖息在林中的飞鸟,纷纷振翅起飞。
“汪汪......”一条白色的猎犬迈着强壮的四条短腿,撒欢似得在林中飞奔着。这是一条名贵而凶猛的阿根廷杜高猎犬。
很快,猎犬便在厚厚的落叶堆里刨出一只羽毛沾满血迹的野鸡。猎犬张开牙齿,衔着仍然带有体温的野鸡迅速的扭头返回。
“汪汪......”
猎犬将还在垂死挣扎着的野鸡扔在一辆红色的大脚吉普车跟前,朝着车里的人吠了两声。
“啊哈!我的乖宝贝,这么快就把猎物找到了。”从吉普车里跳出一名打着耳钉,脖子上纹着血色十字架的白人年轻人,他手里握着一杆装有瞄准镜的猎丨枪丨,蓝色的眸子里散发着兴奋的神色。
猎犬摇着尾巴,开心的在年轻人的脚边磨蹭着。
“又是野鸡,真特么的扫兴,难道这里就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吗?”年轻人瞥了地上的野鸡一眼,一脚将野鸡尸体踢飞出去。
“小殿下,离燕京城40公里的地方有一处人工狩猎场,不如咱们去那里玩玩,不过,就不能用您手上的这把枪了。”大脚吉普后面跟着一辆奔驰越野车,刘晓君打开车门,面带微笑的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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