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几乎静止不动、雷达失灵、通讯陷入瘫痪、编队指挥所到处“云雾缭绕”的“约克城”号作为舰队指挥舰的功能已完全丧失。此时弗莱彻面临两种选择。第一是选择“大黄蜂”号作为自己的新旗舰。尽管稍显麻烦,但并非完全不具可操作性。两舰之间的距离速度快的驱逐舰一小时就能跑完。战前尼米兹上将曾明确指出,由弗莱彻负责整个战场的战术指挥,登上航母继续指挥全局对他来说名正言顺,毫无争议。况且此时的战局正朝着有利于美军的方向发展,弗莱彻心里清楚得很,谁作为第一指挥官赢得了这场至关重要的战役,谁就将成为众望所归的国民英雄,并以海战的伟大胜利名垂青史,为世人永远铭记。但是根据战场形势,弗莱彻认为那样做并非上策,势必造成指挥上的混乱。何况斯普鲁恩斯之前指挥得是那么好,他的身边又有以勃朗宁为首的精明强干的第十六特混舰队参谋班子辅佐,当意识到自己已不可能最有效地指挥空中打击力量时,他就毅然决定把指挥权交给斯普鲁恩斯。这是一种无私、真诚、爱国主义的行为。顾全大局的弗莱彻迅速做出决定,将司令部就近搬到一艘重巡洋舰上去。
日期:2018-03-30 22:25:13
(正文)
相比南云的犹抱琵琶半遮面,弗莱彻的举动显得自然、简捷、落落大方,根本无需刘易斯和巴克马斯特的规劝,这就是美国人的特有思维,也是弗莱彻一贯务实的工作作风。他希望斯普鲁恩斯的第十六特混舰队能继续战斗,自己则集中精力拯救“约克城”号。离开航母无疑十分明智,也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第十七特混舰队司令部与巴克马斯特和他的水兵们彼此各司其职、互不干扰,这对于双方无疑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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