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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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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母也附和道,这一万快钱可不是小数目,哪能说给就给。

“唉!我也知道,可是没办法啊,人家查的清清楚楚,周围那些小孩都说亲眼看见,是小朋用石子画花的。”

刘云华有些苦恼的揪着头发,经过他这一说,周围的人全部安静下来。

刘明父母虽然不是那种吝啬的人,但现在自家都欠账都还有好几万,人家追得那么紧,这虽然是兄弟,拿出去容易,可是要还回来就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了。

“小叔,走,我和你去看看。”

刘明也没有随便应允什么,只是淡定的站起身来。

“好的。”

刘云华神色瞬间平静下来,刘家多少代人了才出了这么个大学生,有学问,而且在外面那么多年,又见过世面,所以现在隐隐都以刘明为中心。

于是两人就朝外面走,屋子里的人也大多起身跟在了后面,街坊邻居的,就算不出钱,也不能冷眼旁观哇。

刘明带着十来个人到了对面万家,那万光平也很快就走了出来,身后跟着父母和妻儿。

“哦,是刘大学生啊,好一段时间没见了。”

万光平见了刘明,倒也还算随和,不过生硬的表情却也证明他言不由心。

“是啊,万哥。”

刘明也随口回应,然后礼貌的给万家长辈打了招呼,将基本礼数做到,这才打开话题:“万哥啊,你这辆尚志是零八款的吧,不错啊,这么崎岖的山路都能过来。”

“嗯……是啊……”

看刘明一眼就认出了车子的底细,万光平脸色有些不好看起来。

“唉,现在的车,轮子大点,底盘高点,大家就说它是越野车,其实本质还不是普通汽车,就像宝马X系列和林肯领航这些大品牌,到了真正的山地还不是一堆翔,真正的越野车哪里是那么好买的,像这种四五万的车子,能够有那么好的动力,已经是很难得了。”

刘明摸着下巴,故作漫不经心的说着,他这番话如流水般倒出,倒不是对车有过什么深入了解,只是读大学的时候,同寝室两个**丝天天意淫自己将来买啥车,久而久之当然也就听到了一些东西。

众人一听他的话,顿时满是惊讶之色,这车看上去外表奢华,大气出众,怎么会只要四五万呢?

其实近距离观察,刘明也不得不感慨,这款车的造型恐怕是同等价位中外表数一数二出色的了,如果你对它不够了解,肯定会以为是高档货。

此时那万光平一张脸完全变成了猪肝色,他刚刚回来也不知道刘明在家,本来想着狠狠的坑上一笔,没想到会恰恰遇到这个瘟神。

“听说我小兄弟刮伤了你的车,哪里呢?”

刘明左右观察了半天,硬是没看出在哪里。

“哦……在这里……在这里……”

万光平指了指。

刘明又凑近了一点,因为光线不足,他又有些近视眼,好不容易才看清楚,但这足以说明那块刮伤的微不足道。

“那万哥啊,你看,我这小兄弟不懂事,还请你见谅,要不这车我明天帮你开去弄好如何?”

刘明皮笑肉不笑的道。

“没事没事,马上要过年了,大家都是忙人,你随便给个几百我自己去修就行。”

万光平赶忙摆着手道。

众人一听顿时更为惊讶,刚刚还狮子大开口要一万,怎么现在去只要区区几百了呢?这反差实在太大了吧。

刘明微微勾起嘴角,他知道这家伙任然没有死心,所谓几百,两百也是几百,九百也是几百,这点小小的刮伤,到路边滩,估计一两百就能解决,还是按照大城市的物价来算,于是很大方的掏出两百递了过去。

万光平恨不得狠狠扇自己几记耳光,如此不顾街坊邻里,到头来不仅没有捞得分毫,反而当众失了面子,但话都说了出去,他又不能反悔,只好伸手接着。

一场闹剧就那么结束,刘明在周围邻居眼中更是不得了,“见多识广”这个成语仿佛天生就是为了形容他的了。

“小明,多谢你啊,这是还你的钱。”

很快刘江华就将两百块钱找来还。

“不用了,我出去了这么多年,对小朋他们完全没有尽到大哥的责任,这就算是给他的压岁钱吧。”

刘明笑着拒绝,这话倒是打心底说出的,他自小因为家庭不和睦受够了太多的苦,所以对兄弟间的关系很是珍惜,但因为常年在外,这显然成了一种奢侈,三个堂‍‌­兄­‍­‎​妹‎­最大也就是十一二岁,现在甫一相处,大多对他很是陌生。

回家第三天,刘明终于找到事情做了,一个小学同学借着临近年关的吉利日子结婚,因为是同村,自然得去一下。

一家三口常年在外,也没有什么农活,呆在家里也是难挨,所以刘父刘母也干脆去凑凑热闹。

现在的农村,但凡哪家宴请,那么其他每户必定会上门表示一下,除非有什么深仇大恨的,这几乎成了一种风俗,所以左右街坊几乎都要去,因为大多都有摩托车,所以刘明一家三口倒也免了用双脚走,要知道那可是三里多地呢。

刘明的这位小学同学叫冯成亮,家住乡里的物资集散地,因为远远够不上“镇子”的规模,所以大家习惯称为“街”,因为此地名叫红土乡,那全名自然叫做“红土街”了。

在刘明的记忆中,这土街多年来都没变过,商店四五家,加上学校烟站乡政府之类的,勉强能算得上一条街,因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实在没什么能够作为引擎带动经济。

不过这一次再见,刘明却感到吃惊了,远远看去大片的平房,比原先面积大了四五倍不止,最让他吃惊的是周围的地势变了模样,几个小山头都削平了。

刘明忽然记起,以前有几次父母好像隐隐提起过,说是红土街发现了一股巨大的矿脉,所以现在那一片居住的人都发了大财,卖土地,做生意,财源广进。

“那姑姑家一定也赚了不少吧!”

刘明颇有些羡慕的想着,因为姑姑家就住在附近,一眼看去土地就已经被占了七七八八。

他心里多少有些感慨,当年姑姑一家就劝说父母,将红土街一家人的老屋买下,连土地使用权一共只要二万七,可那时候他家连二百七都拿不出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若是早知道有今天,估计当初就算是贷款,刘明也会劝说父母将之买下来,不过现在后悔已经晚了,看来有的东西,是不是你早已天注定。

远远的,刘明就听到喧哗声鞭炮声不绝于耳,到了近处发现四处张灯结彩,简直是人山人海,这冯成亮家在这红土街开了多年商店,看起来的确有些家底,换做一般农民,也就是喝喝山泉,有点田,哪里敢如此操办。

刘明下了车,看着周围的面孔都有些陌生,自从上了大学,四五年没回来了,记忆自然有些模糊了,所以也不敢搭讪。

刘明这个大学生,在这小村里自然算得上个名人,虽然他现在看起来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但总是少不了有人向他打招呼,他只能傻愣愣的应上一句,具体该怎么称呼,都需要父母提醒,这倒是另他十分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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