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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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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殿臣第二天意识就恢复了正常,我们在青叶村的事情也算是全部了结了,终于能走了。

出了这座鬼气森森的小村子,王殿臣休养了三四天后他买了前往榕城的车票,去还前些日子答应王茂才的事情。

我两再度返回了榕城,接站的人是王茂才,他身边还站着一个极其漂亮的姑娘,第一眼看到她我就不由得一个激灵。

“我给两位介绍一下,这位是梁总,我的好朋友,这次就是她的事情,秦先生,拜托你了。”王茂才笑的时候鼻子抽动了两下,十分不自然。

按照当时的时髦潮流风向标来看这女人是走在时尚前沿的,她大概二十岁出头年纪,鹅蛋脸、皮肤白皙,烫着异常明显的大波浪头,加之染了金色,有点金毛狮王的范儿,穿着一条黑色的踩脚裤,上身穿着一件写满稀奇古怪汉字的文化衫,脚踩板鞋儿,耳朵上挂着近乎夸张的大耳环。

现在如果有女的穿成这样出门非直接被人举报为精神病不可,但在那个年代,这可是最时髦的扮相,从服装到饰品都是最新上市的流行品。

她人也挺活泼,见到陌生人并没有当时绝大部分女孩子所有的矜持与害羞,大大方方的走到我面前道:“秦大师你好,早就听说过你,今日一见果然是年轻有为,我叫梁子歌,是王总的朋友,还请多多关照。”说罢对我伸出五指修长的小白手。

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握过一次姑娘的手,这让我多少有些小激动,两人像模像样的握了握手后她道:“两位远道而来,辛苦了,我在酒楼办了一桌,给二位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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