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30 21:25:24
第五章 家道中落
1、成都府之乱
1901年5月李鸿章代表清政府签订的《辛丑条约》,是最大的卖国条约,其战争赔款达白银4.5亿两,中国人均1两。按当时清政府年财政总收入水平,规定连本带息39年还清。而朝廷为了讨好洋人,严令各地对义和团进行清剿,一律杀无赦。而更荒唐的是,洋鬼子竟然成立军事法庭,对京津地区曾经进行抵抗的大清官员进行审判,当街斩首!清政府对此竟充耳不闻视若无睹,只是一味地横征暴敛,要筹集银两来赔款,以求一夕安枕。
按大清律例,公务员在直系亲属亡故后应该归乡守孝三年。王景林得到弟弟的电报后(那时成都已开设民用电报局),经过与萨格琪全家商量,决定向朝廷告假。他写了报告,并请求结算薪俸。在刘公公和方庖长的关照下,他只领到了不足额的一千余两银子,其余的也不知还有没有希望再领。由于时值隆冬,北方气候严寒,而且沿途治安极坏,听说慈禧在逃跑途中还发生过被溃兵持枪抢劫的事,王景林只得给萨格琪留下七百两养家的钱,千叮咛万嘱咐带好女儿,他自己则随身带了点盘缠包裹,就一路顶风冒雪向西而行。
带着银票为求官而进京,如今却落得两手空空如丧家之犬返乡;去时春光明媚满怀希望,本想衣锦还乡,归来却将官服打在包裹里,身穿破衣烂衫晓行夜宿,望村投店。何故?此时社会上已经有强烈的仇官仇富心态,一旦暴露身份,稍不注意不是被抢,就是亡命荒野。饥寒交迫之中,他这一路风餐露宿,说不尽要吃多少人间苦头,最快也得两三个月才能赶回成都。而假如秦岭大雪封山,更得要到来年春末,才可能回到故里。丧亲的哀痛,与旅途的困苦,恐惧,时时都比刺骨的风雪更加折磨人的身体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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