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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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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1-27 15:12:30

【更文】

因为工作的原因,我们决定住到公司附近。没想到这一选就选到了公司楼下——地下室。当时主要是出于地理位置和资金考虑,看到房子还算干净,房东也觉得不错就住了进去,这一住就是一年多。

当时的公司在宋家庄,那时宋家庄交通枢纽还只是施工阶段,完全没有成型。因为公司就在楼上,也不涉及坐公交地铁,穿个衣服用不了两分钟就到了,真的太近了有没有。

地下室听起来不怎么样,可是短期住还不错,真的是冬暖夏凉,根本用不着暖气和空调。进门开灯,不想起的时候,睡到中午也一点光都照不进去,对于懒人很好,睡眠完全没有光线干扰。

我们住进去之后,把屋子布置一番,她的小羊们小狐狸挂起来,我的字写贴起来,加上各种琐碎的小东西一摆就又是个很温馨的小窝了。其实不得不说我俩还都是比较容易满足的人。

说到这想起几两件东西,很多时候记忆力都是有限的,事情发生了,过一段时间就会忘,但看到当时的物件就会回忆起来。

先说那幅字。

楼主有个爱好就是软笔书法,要说写的多好完全谈不上,纯粹自娱自乐,有机会就爱拿毛笔来两下。有一次应该是买鞋或者其他东西吧,具体忘了,就是里面有一长条的白纸,包货物的,很薄的那种,就像是钢笔字帖里临摹的那种,不过比那要厚点,也结实的多。楼主看到后,兴致来了就提笔写下几个大字,说不上好,但自己还挺喜欢,尤其是她更加喜欢的不行。此后我们居无定所多次搬家,这幅字之所以能跟随我到现在都是她的功劳。每次搬家时我都要丢掉,她都跟我急:不就一张纸嘛,也不占多大地方,带着咋啦!听她这么一说我也就闭口不言,乖乖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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