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们做了我结婚之后的第一次爱。
她浑身酒气,手臂吊着我的脖子,用腿缠着我。
我躺在床上无所顾忌地吸烟,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我看着她倒在舞台上,灯光照着她身上的血。她的小腹穿着一根粗壮的钢筋,整个人就像一颗穿在糖葫芦上的山楂。
我吓傻了,不断地后腿。
她看到我了,牵强地朝我笑了一下,不断地朝我伸出手。
我却一直躲,一直躲。
那一刻我的脑子里全是回忆,我第一次见她时,她从小布包里掏出了很多巧克力和糖果。分给我,分给阿景。那好像是五六岁的时候,她的发型精致,戴着黄金和钻石的发卡。她托着腮帮子问我:“小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繁盛。”
“我叫林至美。”她眨巴着眼睛,说:“就是最漂亮的意思。”
那天我最终也没有过去拉住她的手。
眼睁睁地看着血越来越多,她的脸色越来越青紫,她不是最漂亮的了。人在濒死时显得有点可怕。
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驱使她爱了我这么久。我这么无耻,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懦夫——我到今天这一刻,依然没有告诉她,那天真正的始作俑者是我。
第二天早上,她的酒醒了。见我还在,脸上露出了意外和欣喜,“你不要回去陪她吗?”
“不用。”我说:“生孩子只要上床就够了。”
她清醒之后就不会在意这种事,笑了一下,说:“我去给你拿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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