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苟教授这本日记就是大作家的成名作,而我则类似于刚学写小说的人。
“真是好东西啊!”我激动地把日记揣进怀里,又把假日记放了进去,还附带了一瓶换肤散,这是我专门给蒋秋华准备的样品,里面只有一份药量,我有信心,蒋秋华亲自试过换肤散后,一定会相信这日记是真的。
当然,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认识日记里的笔迹,说来说去还是想赌一把。
然后,我钻进卫生间,揭开抽水马桶的盖子,把匣子藏到了水里——苟思思说过,这匣子是防水的,所以我连塑料口袋都节省了。
走的时候,苟思思的老妈又红肿着眼睛求我一定要找到苟思思,说已经失去了老公了,不能再失去女儿。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我差点没忍住把真相告诉她。但最后我只是告诉她,千万别说我来过,更别说我拿走了匣子,否则会有不测之灾。
忙活了一天,时间就到了下班时分,我给铁氩打了个电话,问他车买好没有。
铁氩当时很兴奋,说买了辆路虎,是揽胜创世巅峰典藏版,只是价钱有点贵。
我笑呵呵地问:“多贵?”
铁氩忐忑道:“339万!”
我好笑:“那也叫贵,你能大气点不,哈哈,别说了,赶紧开过来,我出去办点事。”
铁氩二话没说,开着车过来了。
我一看,这车还真牛,深色网格状格栅,车身同色车门把手,独特的车标和20英寸“diamond-turned”合金轮圈。车内配备了后排独立座椅,全尺寸中控台,内部设有冰箱和折迭小桌板,和两个苹果iPad接口,座椅采用Semi-Aniline顶级透气皮革包覆,Kalahari实木装饰,后排储物区带有柚木地板。
“三百多万的车不错吧?”一上车,铁氩就口沫横飞道,“这车的动力系统可牛了,5.0升V8汽油机最大功率375千瓦/510马力,扭矩625牛米的,0-60英里/小时加速时间5.9秒,最高时速可达225公里呢!”
我对汽车两眼一抹黑,他说了半天,我只听明白了一句,时速225公里,这是神马速度,那还不得飞起来呀?
不过我也看出来了,铁氩不是给我买车,而是给他自己买车,因为我听说当兵的都喜欢开路虎,霸气。
估计,铁氩忐忑的原因就在于此吧。
“不错不错,这车我喜欢。”我连连赞叹,其实却是在安他的心。
铁氩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这才想起问我去哪儿,我把地址告诉了他,同时把昨晚的事情讲给他听。
铁氩不解道:“直接把蒋秋华打残不就得了吗,干嘛那么麻烦?”
我翻了个白眼,我能告诉她想毁蒋秋华的容,然后用换肤散掏出她嘴里的秘密吗?
还好,铁氩习惯了服从命令,见我翻白眼也就不再问了。
“啊呀,是张先生啊,又来看房吗?”俩保镖一看到我就眼睛发光,小跑步迎了上来,夸张地叫道,“哇塞,张先生,这就是你的座驾吗,好牛啊!”
牛个吊,不就是要打赏吗,老子鄙视你们!
但无论如何,大神好送 小鬼难缠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又甩了一把钞票给他们,叮嘱道:“别告诉陌生人我们来过,否则,我们出了事你们可脱不了干系!”
俩保镖神情一凛,又拍胸膛保证了一番,这才目送我们进入小区。
我让铁氩把车停在远处的一栋宅子门口,并让他见机行事,自己则步行回到琴泉寺滨江花园81号楼,用准备好的绳索甩入开着的窗户里,钩子立马勾住了窗框。
上面就传来苟思思的叫声:“是小天吗?”
我嗯了一声,手攀脚爬上去了。
“带吃的么?”她激动地望着我,担忧了一整天,终于等到我回来了,她不激动才怪。不过,她的确饿慌了,都把我当成了人参果。
我的确给她买了两个奶油面包,撕着喂她吃了:“你先忍忍,等蒋秋华来了以后就可以走了。”
苟思思噎得杀鸡抹脖在,老半天才道:“真行吗?”
我又把计划补充了一下,最后道:“按照我说的做,一定能行。”
她眼巴巴地望着我说:“我想喝水。”
我苦笑道:“有水么?”
她莫名的脸红道:“什么水都行,我快噎死了。”
我浑身一僵,终于明白她的意思--
或许是已经犯过一次错了,又或许是闵秀香把我带坏了,我居然就答应了她。
接下来,我把棉絮塞/进被子里这迭好,见天色已经不早了,蒋秋华也该来了,就打量了一下环境,蹙眉道:“我看衣柜也不保险,等下我躲到衣柜上面,你要沉着应付啊,别把戏演砸了。”
苟思思道:“换肤散的使用方法真的那么简单吗?”
我道:“那当然,这可是玉总亲口告诉我的,错不了。”
苟思思支支吾吾道:“那--你还能不能弄到一些,我也想换换脸皮,这脸上土痣子太多,难看死了。”
我蹲在她面前,正色道:“你只要真心跟着我,我就能给你弄到换肤散。”
“你--”她有些感动地看着我,自卑道,“你不嫌我难看,也不嫌我现在是大肚子?”
我死眉赖眼道:“我是说你帮我做事,又不是要娶你,想什么呢?”
她嘿嘿笑道:“那还不一样?人家现在这个样子,难道还不是你的女人?”
的确,她现在一丝不占,刚才还口渴了一回,算起来,我们也算关系不错了。
就在这时候,楼下忽然传来汽车的轰鸣声,我急忙走到窗口一看,果然是蒋秋华的车子,便扣上窗户,纵身上了衣柜,交代道:“马上装晕!”
“嗯!”苟思思闭上眼睛,紧张道,“可我还是好紧张哦,你可要保护我啊,不然我就说你躲在衣柜上,让她请你吃枪子。”
蒋秋华终于来了,她其实也挺担忧的,生怕苟思思“难产”而死。进门后探了下苟思思的鼻息,发现只是昏迷不醒,这才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自语道:“没死就好,没死就还有机会。”
敢情,她不是担心苟思思死了,而是担心找不到日记本——这女人,想得到日记本已经想入魔了。
还是老办法,她用携带的矿泉水把苟思思淋醒过来。不过,为了把洗演得逼真一点,苟思思故意精神恍惚,气若游丝的样子。
蒋秋华残忍一笑,一把拽出前面的“葫芦娃”。
“啊--”苟思思痛得用力蹦跶,再也不敢装死了,半真半假地惊叫求饶,若非被捆绑着,都要给蒋秋华下跪了。
“我的耐性是有限度的!”蒋秋华提着带血的葫芦娃,阴测测道,“你要是再不说,可别怪我还有更残忍的手段对付你!”
“我真--”苟思思装出还想嘴硬的样子。可盯着蒋秋华那张残忍的脸,后面的话就咽回去了。
蒋秋华浑身一震,就像打了鸡血似的厉声道:“说不说!”
苟思思汗水滚落,但还是咬着嘴唇欲盖弥彰道:“我真不知道!”
“我看你是不到黄河心不死!”蒋秋华把葫芦娃咣当一声扔在地上,拔出手枪顶在苟思思的脑门,“信不信老娘一枪打爆你的头!”
日期:2015-03-28 06: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