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过去半年后,关于石锐的一些情况逐渐被调查清楚。作案后他第一时间潜逃到三百多里外的一个以产煤著称的城市,在一个煤窑找到了一份挖煤的工作,在煤窑工作期间他偷了一个工友的身份证。半年后又潜回老家,用虚假的身份证租下了一间出租房,并且同样用这个虚假的身份证在一个采石场找到了一份工作。警方找了他曾经租住过的房子,尽管他偷盗的身份证已经遗失,但还是很容易就证实了他的真实身份,至此,整个案件正式结案。
但对于李奇来说事情远没有结束,他并不否认一个人会在某种情况下自杀,并且也许会采取一些出人意料的方式。但石锐采取的这种方式在他看来是令人费解的,假如他要选择投水自尽这种方式,他可以由很多选择,为什么要跑到这么遥远而且难以抵达的地方?这个地方对他会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而且从人的本能来说,人自杀成功必须选择一种不可逆的方式,只要你选择你就无法改变事情的进程,这是自杀成功的保证。因为每个人都有本能的求生欲望,一旦你在自杀的过程中可以逃生,自杀就会失败。在石锐被淹死的这个水塘里,只有很小的面积水深超过两米,大部分地方水很浅,很难想象他会在这样一个地方采取溺水的方式自杀,因为他完全可以轻易地逃生。
日期:2014-11-02 14: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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