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买不起剃须泡沫(经济状况不好),在c区桥架厂工作。真是这样凶手岂不是触手可及?
竟然这么简单?
叶非立即打电话联系了老刘,把嫌疑人的特征跟他口述了一遍,让他现在就带人去桥架厂排查嫌疑人,他随后就到。
叶非拿起外套,开车离开了刑侦支队。
孩子年龄偏大,凶手的作案动机可以排除拐卖;失踪的孩子家庭条件都不好,家长也并未接到凶手的勒索电话,所以也排除了绑架的可能;根据派出所提供的调查资料,几位家长平时为人和气,从不与人交恶,报复也可以排除。那么就剩下一种可能的动机——强-奸。
可他为什么第一起案子的作案对象是女孩,剩下全部是男孩?如果凶手是同一个人的话,其实这种情况不难解释,根据某些连环杀人案例,凶手第一次作案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缺乏足够的心里建设和准备。也就是说,初期他还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实施了犯罪后,发现并不如想象中那样令他满足,于是他会选择改变目标。在本案中,凶手很有可能觉得女孩并不适合他,所以把魔爪伸向了同性的青少年。得手后,食髓知味,确立了自己的“兴趣”,继而开始频繁作案。
多数实施过猥亵、强-奸青少年的案例表明,凶手作案后怕被孩子告发,7成以上的凶手会杀掉孩子,以逃避法律的制裁。显然在这起案件中,凶手也是有这样的打算,不然也不会将郑丽娟杀掉后砌在了水泥里,还用盐水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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