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几天前有个客户发邮件给我,说他们想下单,但是他们需要25天之内交货的时候,我二话不说就把单给接了。正常的货期确实是25天左右,只是要再算上和其他部门来回拉锯的扯蛋时间一般需要35天,但我当时正着急要跟领导表现工作能力呢,别说25天了15天我都会试试,不过谨慎起见,我还是回了一句“假如我们今天收到订金的话,我们可能可以在大约25天之后交货”。感觉自己好聪明,首先什么时候收到订金,还不是我们说了算?我可以收到订金三天后再告诉客户订金到账了嘿嘿,其次请注意我用的是“maybe”这个词哦,我还用了“about 25 days”哦,上下浮动个7、8天时间也很正常的吧?既讨好了客户,又给自己留了余地,而客户果然被我的认真给打动了,二话不说立刻就安排了订金。
但今天,师父脸色铁青地站到了我面前,质问我为什么居然敢答应客户25天交货,我自然是抵死不认,说我可没答应客户就一定是25天,还把我发的邮件摆在了师父的面前。但怒发冲冠的师父说原本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一开始就不应该接这张单,死活就要我向客户解释和认错。好吧认错就认错,连IE都有勇气问别人要不要把它设置为默认浏览器,我会没有认错的勇气?但我始终不觉得我错了,在来往邮件中我从来就没有明确答应客户25天能交货,客户要是理解错了那是他的英语水平不够用,关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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