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一个人,需时间。我错就错在,太自信个人的第一感觉。
我和朋友上三乡法庭,门卫室里刚好有一位律师,我发觉,律师有爱好打官司的职业嗜好。这位戴眼镜的中年律师,与我是一见如故,恨不得称兄道弟,被律师看重的人,大约不是好事。当然,此时,我们需要互相取暧。
日期:2008-07-22 14:58:17
我略带委曲的语气,一定搏得很律师的好感,他用最快捷的速度递给我一张名片,掏出一个小本子,说:“我帮你写诉讼,收费300元,法院受理,15000元的百分之几,就是4百多元,如你需要我全权负责,3000元全包。”我将租房合同和收款的收据递给他看,律师信心十足地对我说:“因为写的是押金,能够收回来。”
我很喜欢这名律师,在江湖上行走,有几类职业的人,认识一下是必须的,律师,医生,他们会让你解决一些麻烦。
前几天,我的心情都比较愤懑,可谓怒火冲冲,稍微有点血性的人,都会坐不住。经过这些天为此事的奔波,和与朋友广泛地交换意见,心情逐渐平静许如,既然有些事已经发生,无论是喜是忧,我只能去接受和面对,坏事,努力去让它减小损失。虽然我会不服输,但不意味要丢掉理智,一些事情的成功,往往需要反复的磨练,真的如传说中的一帆风顺,也许并非好事,得之不易,更显得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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