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就出事了,摆明了老板叫她过来是陪客户吃完饭睡觉的,她却浑然不觉,还傻傻呼呼的跟来,人家认为她能来自然就是默许了,谈完生意,老板拍拍屁股就走,让她留下来“做最后的完善”。我当时正在餐厅里端盘子,不小心正跟那个迎面走来的胖老板撞到了一起,在他那量身定做的阿玛尼西服上洒了半杯拉菲,我吓傻了,要知道无论是衣服还是酒我都赔不起,它们的主人我更是惹不起,客人脾气上来骂你两句踹你两脚都只能忍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我在这里活下去所奉承的最高准则。
那身穿阿玛尼的胖子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非但没有恼怒,而且还挂着大度的笑脸帮我补偿了那杯拉菲的价钱,我连声道谢,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不用然后哼着小曲走了,看的出来他很高兴,在出了饭店的门口之前还塞给了那几个迎宾小姐一大把钞票。可是没过二十分钟,他又黑着脸回来了,我看他直径走入贵宾区,没过多久从里面拉出了一个女孩,俩个人先是小声地在一个角落争议着什么,然后那胖子就大声的吵了起来惹起了所有人的注意,这时从门口有一大批黑衣人鱼贯而入,那些客人大多悻悻离开,只有少数几个人留下来看热闹,还剩下我们酒店的服务人员和那群‘黑社会’。
再煞笔我也看出来是怎么一回事了,那小丫头不管人多势众依旧在那里据理力争,就像是被一群流口水的野猫围着依旧叫嚣的小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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