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笑眯眯地看着大家:“是这样的,我们最近发展矿厂,和附近一个镇子发生了一点冲突。那镇子有个黑老大,手上养着七八十个打手,和我们的人频频发生冲突。两边势均力敌,一时谁也打不过谁。我听说左飞最近当了三中老大,手下兄弟不少,所以请他支援一下。左飞是我兄弟,二话不说就把各位带过来了。感谢,真心感谢!”
毛毛说起话来犹如春风和煦一般温柔,吹的人心里暖暖的,众人又是一番表态,什么“毛毛哥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我们是飞哥的兄弟,也是毛毛哥的兄弟”之类的话。
毛毛继续双手合十:“那好,我就谢谢大家。等事成之后,每人包个红包。”
说话间,便开过来十几辆面包车,众人纷纷坐进车里,神情兴奋地跟着下乡去了。
坐在毛毛的大奔里,我左摸摸,右抠抠,跟土包子进城似的。
我跟毛毛说,你现在越来越像个做买卖的了,都不像个混的。毛毛说是的,他故意打扮成这样,要想把生意做大,就得和官员来往;要想和官员来往,就必须洗干净身上的混子气息,把自己包装成一个企业家。
你就想,那些官员愿意跟个满身都是纹身,脖子上还戴条粗金链的人来往吗?被记者拍到怎么办?况且,还能一辈子混黑?谁不是赚到钱以后就赶紧洗白,谁想天天被警察跟在屁股后面啊?
听完毛毛的长篇大论,我对这个家伙是更佩服了。王瑶和他一比,就显得低级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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