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朱老四大喊。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甭管你服不服,朱老四就是这么一个潇洒的人物。
十五分钟之后,一辆辆白色的面包车如溪水一般汇聚在大同云岗区的步行街上。使用面包车作为交通工具,还真是各地混子的不二选择。
接着,一个又一个的人手持砍刀、钢管等物从车上走了下来。
朱老四手持一柄开山大砍刀站在街头,微风吹起他的衣摆,看上去像是一尊杀神。
云步街是小伍的地盘。
小伍出道不到三年,就聚集起一帮二十岁左右的青年,靠着暴力和倒卖二手自行车起家,现在已经成了一条街的老大,现在手下有百来号人,个个都是嗜血的恶狼。
三个小时之前,小伍刚挨过朱老四两枪,从时间来算的话,他应该刚刚做完手术。
那么他在不在云步街?
没人知道。
但朱老四不在乎小伍在不在云步街,他今天过来就是要铲平云步街,要小伍身败名裂的。小伍今天要是躲了,那他以后就要沦为笑柄,再也没有资格和朱老四相提并论。
还好,小伍也有小伍的骄傲。
小伍出现在了街道的另一边,他的手上、脚上都缠着绷带,在他的另外一只手上,握着一柄寒光闪闪的宽型砍刀。站在他身后的是一干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个个眼神凌厉,气势凶狠。
不过数量有些稀少,只有三四十个人而已。
不用说,其他人知道这一战必败,所以该跑的跑、该逃的逃了。留下来的,都是和小伍交情过硬的铁杆兄弟。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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