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强顺过去以后,先开始由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带着,带了我们那么几天,估计这妇女嫌我们俩粗手笨脚太慢,影响她的工资,带了我们几天就不带了,后来,又来了一个女的,比我小两岁,比强顺小一岁,打扮的花枝招展,到底长啥样儿我基本上都忘了,就记得她嘴唇抹的特别红,就像刚刚流行口红的时候,老人们说那些抹口红的女孩,嘴唇红的跟吃了死孩子似的。
这女的之前是纺线的,跟我老婆干的活儿一样,后来嫌纺线工资低,自己主动来“装纱”了,这女的叫啥名儿来着,我真不记得了,就这女的我老婆也认识,不过我现在不敢去问我老婆这女的叫个啥,一问肯定跟我急,因为啥呢,后面会写。
这女可能是姓郭吧,咱就叫她小郭,我们仨分到了一组,仨笨蛋,装的比哪一组都慢。
三个人一边干活一边聊,半天功夫就聊熟了,后来我从那干活的凳子上站起来,对小郭说,咱先歇会儿,我跟强顺到外面抽根烟。纺织厂车间里面是不让抽烟的。
谁知道,小郭也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对我们俩说,我跟你们一起去,我跟强顺顿时面面相觑,同道中人呀!
这下可好了,仨人又找到一个共同语言了,不光是仨笨蛋,还是仨烟鬼,一起干活,一起抽烟,她站在女厕所门口儿抽,我们俩站男厕所门口儿抽。她也不嫌我们俩干的慢,因为她干的也不快,三个人的月工资平均下来,每个人也就八百来块钱,人家都是一千二三,不过这八百多块钱对我跟强顺来说已经不算少了,在水泥厂才五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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