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29 09:35:15
十二、吞并朝鲜(5)
《日韩保护条约》一经披露,全国就一片唾骂和喊杀之声。
人们把他和李完用、李根泽、李址镕、权重显等5个赞同缔约的大臣称为“乙巳五贼”(1905年为农历乙巳年),主持签约的老朴更是荣登“五贼”之首。
最先发难的是他的同族朴箕阳,条约签订的第三天就上书弹劾,话说得相当尖刻阴损,恨不得一口将他生吞了:“(朴齐纯)以世家大族,偏被恩造,位至大官,不思报效,半夜之间,不禀圣裁,不采舆论,怵威恋爵,乃将五百余年祖宗基业、三千余里疆土生灵,双手付与外人,而不少留难。自古以来,何乱臣贼子何代无之?而岂有如此贼者乎?凡我国中戴发含齿者,孰不欲手刃之寝处之?”(韩国《高宗实录》)
元老重臣们更是纷纷伏阙上疏,有人甚至提出要将他 “裂以五车、屠其十族”。
高宗何尝不想活剥了这几个卖国贼,无奈实权都操在日本人的手里,自己能干些什么?只能用一句不疼不痒的话回复这些上书:“卿等其谅之”。
既然除贼无望,有人愤而自杀。第一个殉国的是闵谦镐之子、闵妃的侄子、前军部长官闵泳焕。他在“告二千万同胞书”的遗言中写到:“泳焕死而不死,期助诸君于九泉之下。幸我同胞兄弟,益加奋砺,坚乃志气,勉其学问,结心戮力,复我自由独立,则死者当喜笑于冥冥之中矣。”(韩国宋相焘《骑驴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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