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23 08:31:33
NO.58
隋朝刚一建立,杨坚就让高颎、郑译、杨素以及大理前少卿常明、刑部侍郎韩濬、比部侍郎李谔、兼考功侍郎柳雄亮等人编修新律。
不久,又有于翼、李德林、苏威、裴政、王谊、元谐等人加入编修队伍。
这里边,主要的编撰者为高颎、李德林、苏威、郑译和裴政。
高、李、苏三人位居宰辅,郑译是佐命功臣,跻身主编之列自然毫无疑问,而时任率更令的裴政靠的则是他丰富的经验。
裴政是南梁名将裴邃之孙,早年在南梁任职,西魏攻陷江陵后到了长安,深受宇文泰的重用,曾和卢辩等人一起草拟了西魏、北周的六官制度,并且参与制定过北周律令,是当时著名的法律专家。
据说他判案极为公正,甚至连被他判了死刑的犯人都对他心服口服,没有一个上诉的:裴大夫让我死,我没有任何怨言。我可以死,我应该死,我必须死,我不得不死。如果我不死,老天爷一千个不答应,老百姓一万个不答应……
公元581年10月,新法正式完成并颁布实施,这就是著名的《开皇律》。
《开皇律》以公元564年颁布的《北齐律》为蓝本,同时博采兼收魏、晋、齐、梁等各朝法律的优点制定而成,共有十二篇,分别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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