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28 23:58:49
胡闹的一句让大家不安了,在此say sorry!
番外1:
第一次的番外。
之前有说喜欢姐姐的,那咱们今天就讲个跟姐姐有关的段子吧。记得开篇时提过一句我们俩一个是贴心的公主一个是不折不扣的捣蛋鬼。这可是有根据的,打小老姐就是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苗苗,上学后又是各种文体积极分子。从小到大都是老师眼里的得意门生,家长口中的“你看XX家小孩儿”,女生的眼中钉,男生的心头梦。而我呢?自打上幼儿园认识了凌安,从此臭味相投成就了一对混世魔王。
话说在老姐小学大概…..4年级吧,收到第一封情书时的反应那叫一个大,放学回来哭着把情书交给了老妈。抱着老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永远也不要离开她,那场面跟要被抢婚似的,老妈则无限爱怜的抱着她这宝贝闺女又亲又哄的。那时的我还只是个冒着鼻涕泡的幼儿园小屁孩,对这些完全没概念而且印象也很模糊,直觉老姐一定是挨欺负了,心里还有些瞧不起她…..胆小鬼! (老姐别打我……。)
后来有了清晰记忆是自打上学以后我就成了那些追求者们的主攻目标。各种小恩小惠伴着情书不断的对我进行着糖衣炮弹式的轰炸。当然我是被老姐明令禁止当帮凶的,所以能推拒的都拒绝了。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个外校男生持续了很久每天一封信而且都是自己骑自行车送到我们学校的,那时老姐已经上了初中,跟我不在一个学校了。我也持续了很久没把信带回家,想着没有回音他也就放弃了,可直到那个男生堵在学校门口摆出了一副今天你要是不说出个所以然就别走的架势,我才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姐。那会的老姐早已经不是4年级时闻情书色变的小丫头了,对此早已习以为常,满不在乎交待我:甭搭理他。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把我打发了,可我怎么跟人家交待啊。老姐之命不可违,只是愁了我,最后我想了个很幼稚也很损的办法,那就是告诉他老姐已经有男朋友了,让他死心吧,没想到那小子偏要知道那个所谓的男朋友是谁,我没辙了直接说了是凌安,想着反正他俩本身走的也近可信度很高。哎……。结果,可信度果然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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