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24 12:20:18
正文52
在那个年代,国王是多面手,打仗,断案,算账,啥都要处理。这些廷臣的职能的任务也会变化的,比如国王可能突然会派一个司徒去带兵打仗,也可能会派一个司马带人去抓捕逃犯,至于一个主教带领骑士在战场上冲杀,更是常发生的事情。
廷臣和官员的区别是在于地位的高等,廷臣是内圈的高官,国王和他们在一起商议国事。
在中世纪的时候,廷臣和官员主要是由教士和贵族两种人组成,其中大法官和掌管钱财税收的司库这两个重要职务,在1340年之前,一直都是由教士担任的。
国王所聘请的这一批家内人,绝大多数都是大贵族。就算是男仆,女仆这些也是如此,国王通过这个办法来加强对各地的控制,而贵族们也愿意成为国王的家内人,成为家内人是一件有面子而且很有实惠的事情,这是雇佣双方共赢的选择。
西方社会没有旧中国的科举选士制度,国王选拔官员要么通过推荐,要么就是从家内人里派出他觉得合格的人出任官员。
在整个12世纪和13世纪,各地的郡守都是由家内人的骑士们出任的。
有的时候还会出现兼任的事情,比如在红脸的威廉时代,给他养马的骑士,同时又兼任一个郡的郡守。
中世纪的家内人,就是日后政府的最初起源,国王们已经在建立起各项的规章制度。但是我们如果比较爱德华一世在1279年所立的“家内人章程”Household Ordinance和1136年的王家家内宪章Constitutio domus regis,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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