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02 11:58:43
又发现某国邪教洗脑粗来的法盲误区。
不平等条约,撕毁,某国人民站起来尿。
某岛自古以来是某国的,现状是菲律宾管理,无效。某国单方面暴力挑战现状,是恢复猪权。
一直在科普,要有法治概念,要有规矩,要按正当手段维权。
觉得某条约是不平等条约?没问题,提出来修改,双方谈判。当初签约的时候,受压迫,这真是重新谈判,修改条约的合法理由。
看看北洋时代的外交家,那个就是法治手段在谈判。
档次非常重要,都是帮法盲暴民的档次。混到人见人怕的国际二秃子,正常的啦。
日期:2014-07-02 13:08:29
昨天看到有人理论蒙古毒力的时候,论证蒙古毒力,合法合理,是因为进入新的文明体系,和西方接鬼。这么论证没有太大问题,问题是粗在,说之前万恶的旧中国,是奉信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这个说法就不对鸟。
枪杆子里粗政权,丛林法则的典型,是秦帝国。用武力霸占人家的家产,屈原都悲愤鸟,家产被暴秦霸占鸟。委屈啊。
此后的历史发展,有起有落,有变好有变坏,蛋是,公道自在人心。
阴阳家的天人感应进入儒家,粗现天人感应说。
比如满人入关征服,建立起大清帝国,就应该说,
大明帝国,倒行逆施,失道于天下,饥民遍地,盗贼横行。诚所谓民不聊生,人怨天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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