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旗统军,以旗统民,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是满清开国太祖努尔哈赤的治军思想。百姓们平时耕田打猎,战时披甲上阵。八旗制度下,战士的身份地位也有所不同。最尊贵的便是女真人,呼之为旗丁;另一种统制阿哈即是奴隶,多为汉人与高丽人,其位最卑;时斌所说的披甲则大多来自于敌方降将,地位高于阿哈。
满清入关之后,披甲人作为一种专门协助朝廷镇守边疆的群体而存在。所以,他们世代居住边疆,朝廷也会经常将犯人或其家属发配戍边补充披甲军力,以稳定军心。随着满清王朝争战逐步平息,从敌方投奔而来的降将顺臣也越来越少,“披甲”这个词便失去了本身意义,逐渐引申为军人的代名词。
日期:2014-01-15 23:44:00
据《清朝野史大观》记载,康熙年间,正是这群奉命驻守望昭陵的披甲人,引发了一件震惊朝野的大案——披甲叩阍(音昏)。
与唐代三品以上官员可在君王休息之时打扰皇帝上书进谏的叩闻不同,清代如遭冤狱之灾,且控诉到本省府衙仍不能秉公执法之遇者,可控诉至刑部。与今天不服一审判决向高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异曲同工。这是一种法度,本无可厚非。但往往施冤者手眼通天欺下贿上,以至刑部贪脏枉法不公而断,令冤者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被逼无奈只得铤而走险,冒死直接向皇帝告御状,这种情况便叫“叩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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