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23 20:57:53
看守所在押期间,非直系亲属不得见;委托律师可见。我权衡利弊,委托律师是唯一可行之举。
10月31日,周四,羽化成蝶。
上午,天阴沉沉,我早早起床。应该说,几乎一夜未眠,睁眼闭眼都是轩的音容笑貌,我几乎处于疯掉崩溃的状态!简单洗漱,未化妆,自嘲:花儿只为欣赏她的人绽放美丽。
打的到达福州xx律师事务所,说明情况,谈好价钱(其实,请律师唯一目的是:利用他的合法身份为我传话而已)。律师随即与我前往看守所,我等候于门外。
律师:一个叫凤的女人委托我来看你。
轩:谢谢
律师:她委托我转告你,她会等你。直到地老天荒。
轩:谢谢,不需要。请转告她,找个好男人,快乐过好每一天。
律师:好的,我会转告,再见。
律师踏出门的一瞬,轩歇斯底里的喊:转告她,我不爱她。
律师和我复述的时候,我心在滴血,泪已淌干。铁面律师也饱含热泪。
我拖着拉杆箱,不知该去哪里?何方是我家?也许是老天和我作对,或许是苍天动情为我哭泣,霎时,竟是狂风骤雨。跌跌撞撞的我倒在马路边,有辆轿车停在我身边,许是司机动了恻隐之心,喊道:
“姑娘,要帮忙吗”?
我迷茫的摇头摆手。雨水啊!你使劲的冲吧,哪怕淋死我,只要冲刷掉轩的晦气。那一刻,我懂得了爱的含义。羽化成蝶的我,循着爱的芬芳,飞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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