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痛恨自己,有勇气消灭一只厉鬼,却没勇气揭发他们的恶行。或许,是因为小彤的缘故吧,我不希望她受到伤害,可是我却践踏了法治和人性。
这半个月里,陆警官来过我这儿两次,第一次是为了代表市政府和警局感谢我的,带来了锦旗和荣誉证书,还有奖金。我要求他给我搞到顾虹临死前那晚的一切资料。
相隔不到两天他又来了,是来兑现当时的承诺,给了我一笔颇为丰厚的报酬。当我知道林会长也有一份后,真想把这笔钱给丢出去。可是我现在还没找到工作,没有这笔钱,我连房租都交不起了。
陆警官人蠢了一点,但还是比较讲信用,给我偷偷搞来了顾虹死前的资料。那辆车的确是明光荣的,还有那晚与顾虹争执并拉她上车的人也是他。在一个路口的监控录像上看到了另一辆汽车,把他们拦住,一个女人把顾虹从车内拉了下来,明光荣试图阻止,却被那个女人扇了几耳光。
而后,那个女人把顾虹塞进另外一辆车上扬长而去。录像上的时间是凌晨两点,而顾虹发生车祸的资料上显示,死亡时间为凌晨五点左右,也就是说,两个多小时以后他们开到了二百公里之外,把顾虹给杀死了。
我印证了我想到的真相与事实相吻合,可是,这又能怎么样?
“你们既然都查到了顾虹失踪的真正原因,当时为什么不去追查?还有,咱们在调查顾虹背景时,你为什么什么都不说?”我有些不能容忍陆警官的做法,这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耍着我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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