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邢某筹钱毕,却知妇人已嫁,大怒之下不
至妇家,且思以报复。
邢本是个无赖子弟,素来又与不少小偷友善,因而贿赂小偷,请小偷作昆仑奴。终于窃妇而逃。但是又害怕事泄。刑某愁眉苦脸,突然灵光一闪,计上心来。
句栏中有一妇,闲时为人妻,夫去为娼。平日里常与刑某欢娱,这天晚上,偷儿将妇人引至小厮家。
几人共同将娼灌醉,用一大布袋包住,让偷儿运到娼家,偷儿与娼交欢之后,黎明时分,引刀断其喉,又恐不类似于妇人,于是又剥厥面,因此没人知道此事。
邢某于是乘暗,携妇远行,又置廿金于案,用以贿赂娼之夫。而娼其夫怀疑妻子与人私奔,却不知姓氏,告官无门莫能声言,遂亦携金另寻一妻。如果无此冤鬼自白,必然会成桩冤案。
不数日,拘偷儿至,与邢某所言不差。于是两人皆抵命,至于妇人,杖击数十,遣返母家。
至于厨师与小厮,一以贪赂,一以诬告,两人皆杖数十。那段时间,可以说整个京城的人都靠这个笑话活命了。两人不敢出门。
那时候相国还未入阁,因为恰逢内阁时事处于"丁忧"期间,待到相国重新被拜为相陆厨复从相国入京。其足微跛,究是因为当初受重刑之故。
唉,好好的一个庖子,认真做菜就可以了,何必要越俎代庖替人冰倩作媒。活该呀!至于那小厮,小人一个,更为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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