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17 13:53:00
对了,因为这个小说在写的过程中不断地遇到一些怪异的事情,也因为天涯不让人有修改的机会,所以看起来可能有些前后不一,不过,大概的故事没有怎么大动。另外,那个警官“陆刚”,现在改做“叶强”。因为在生活中真的遇上一个也喜欢这部小说的警官,他的名字真的叫陆刚,他觉得在这部小说里陆刚的形像太蠢,让我改掉,所以我改成了“叶强”,在这里跟大家说一下。
日期:2013-11-18 11:04:00
“唉,没办法,拖一天算一天吧,不说这个了。对了,刚才你说你和我只剩下6天时间,是怎么回事?”
“不如这样吧,你帮我破案,我私人可以借给你十万块帮你还债。”
吕蒙没想到冯薇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看了她一眼。
冯薇继续说:“老实跟你说,现在我们警方掌握的所有的证据都对你不利,换句话说,现在我们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你是陈佩珊被杀案的最大嫌疑人。”
吕蒙不屑地说:“你说的是那个手镯吧?那个也算确凿的证据?你给我三百块钱,我在市场上随便就可以买到同样的一个。”
冯薇摇了摇头,“你错了,我们警方已经把从你房间里找到的手镯找陈佩珊的助理看了,她说这个手镯的确是陈佩珊的那一只。”
吕蒙听了这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么说来,这件事就有点复杂了,对了刚才你说什么七天、六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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