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非常不习惯别人称我为“鲁警官”,因为当时我还没有完全从大学生的角色中转换过来。假如那时候有位当地的农民递上一支烟,说,鲁警官,隔壁王二娃家的狗闯入我家谋杀了一只与我相依为命的母鸡,怎么办?我在最初的瞬间肯定会不知所措,且不知道那支烟到底该不该接。第一,我虽然穿了鲁警官的衣服,戴了鲁警官的帽子,但是还不会扮演鲁警官的形象;第二,我确实不知道一条狗谋杀了一只鸡该怎么办。不过,若是现在,我会很坦然的接过那支烟(前提是那支烟不能太便宜),然后等待农民朋友帮我把烟点上,再深吸一口,才缓缓开口:“请把你这鸡被狗东西糟蹋的情况详细跟我说说先。”
读大学时,我是机械系的学生会主席,平时喜欢侃侃而谈,我总以为自己将来会成为一名大学教授。不过我当时的女朋友杨莎莎早就指出,我肯定成不了教授。有个晚上,我俩坐在小树林里吃舌头、看星星时,我跟杨莎莎谈及我的理想。她语重心长的说,你不像教授,倒像禽兽。我一招“抓奶龙爪手”打过去,准备先报废她的胸大肌。杨莎莎格格的笑了,“看吧,果然是禽兽。”我在她耳边坏坏的说,“好了,好了,我是禽兽,你是‘叫兽’,叫喊的‘叫’。”她佯装生气,在我肩上一阵乱打,从招式来看,用的是叶问的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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