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家里很穷,我爸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好吃懒做的人,用我妈妈的原话说:砍一担柴他就可以在路上吃掉比卖柴钱多几倍的点心,而且有借钱不还的恶习,所以村里没什么人看的起他。
在我九岁的时候,爸妈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吵架打架,所以妈妈外出打工开始了和爸的分离生活。妈妈虽然有断断续续给家里一点经济支持,但没妈的日子一直让我过了十一年。
我不知道妈妈后来怎么变的那么忙,一年都看不了几次,有时候晚上回来早上就坐最早的那班车走了。在家的时候她会把心里的话,需要注意的话和哥哥交待清楚,还会和哥一张一张数着她从外面赚回来的钱,开心的两人哈哈大笑。而我只有躲在角落里等她给我几毛钱买棒冰吃。
从邻居的咬耳谈话里听到关于妈妈的一些闲话,大概你们也能猜到吧!那时我非常厌恶那些人的嘴脸,大家都穷的要命,却还有闲功夫往别人伤口上洒盐寻找一种变态的乐趣,谁说人之初性本善了?
记得有一次妈妈回家了,第二天便带我去乡里的街上给我做衣服(那时很少有卖衣服的店)一共有两套,我和妈妈就在那里等,一件还没做完的时候,妈妈就说有什么事要走了叫我自己在那等做完,我哭着拉着妈妈的衣角求她不要走,我说我可以不要新衣服你别走,我要妈妈。
最后妈妈还是走了,晚上我拿着两套新衣服急急往家赶,时间已经半夜了,一个11岁的女孩子足足走了25里夜路,就因为妈妈忘记给她留下3元钱车费。第一次我问自己:妈妈真的爱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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