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传来一句:“嗯,去叫晚儿起床吧。”
“是,父亲。”男子恭声应道,这才转身走回自己与妻主的房间。
他的妻主叫于向晚,是个傻子,他是被自己的父母以高价卖到这户人家来做夫郎的。
他很满意这桩婚事。妻主是个傻子,这多好啊。只要不欺负她,好好照顾她,她就不会哭也不会闹,更不会打他骂他。
比他出阁前的日子好过多了。
他走回自己房门前,推开门,走了进去。
“妻主,起床了。”他走到床边,轻声唤着自己的妻主。
唤了几声,床上躺着的女子睁开眼睛。
“妻主?”方尽忽然觉得不大对劲,妻主的眼睛,有这样明亮吗?
他探究地看着她,然而在他探究的目光下,她丝毫没有异样。只除了眼睛,明亮澄澈,跟往日的混混沌沌不同。
方尽小心翼翼地观察了她一会儿,见她始终没有异动,微微放下心。可能是他想多了,妻主是个傻子,从生下来就是,傻了二十一年,怎么会突然不傻了呢?
他这样想着,很温柔地扶她起身:“该起床了,妻主。”
尽心地为她穿好衣裳鞋袜,又牵着她坐到梳妆镜前,为她梳头。
他手里拿着梳子,一边温柔地梳理着她的长发,一边与她说话:“今日妻主想梳个什么发式?给妻主梳个桃花髻怎么样?”
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并不知道什么桃花髻,也没有什么审美。但方尽喜欢和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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