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有马车的都是娇养的富贵人家,不论男子还是女子,都吃不住一路的奔波,脸上露出浓浓的疲惫来。
女子尚好,因为是一家之主,便坐在火堆前歇息。男子强撑着疲惫,忙碌着弄吃食,又给妻主捏肩捶背,讨好妻主。
于家这边,因为方尽细心,带了一只瓦罐,因此就起了个灶,给家人煮饭吃。
于父一开始想说:“瞧不出来,你还有这份心。”但他话到嘴边,想起女儿对方尽的维护,就变作了笑容,夸赞起来:“瞧我们方尽,可真是聪慧,想得长远。这有锅和没锅啊,可是不一样。”
方尽红着脸,小声说道:“不值得父亲夸赞。”
他当时想着,妻主这些年娇生惯养的,别说干粗活了,就连粗布衣裳都没穿过,这一时逃难,也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头?他也做不到别的,给她烧口热汤喝,叫她去去乏,还是能做到的。便拿了一只瓦罐,打算路上煮汤喝。
像他这样细心的不多。大部分逃难的人家,带的最多的是金银细软,再不然就是一些糕点、干粮等物,被火烤一烤,勉强裹腹。自然,跟瓦罐里煮的热汤就差了一个档次。
方尽煮了粥,用碗盛了,先端给于母,又端给于父,再端给罗衣,最后才是自己的。
他坐在罗衣身边,稍稍挨得有些近,脸上微红,似是被火烤的。
“妻主,喝口汤吧。”他柔声道。
罗衣心里麻酥酥的,偏头看了他一眼,笑着道:“好。”余光不经意落在他端着的碗里,就见那碗里几乎都是汤水,只有少许米粒,不禁顿了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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