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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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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首歌,让我的过去显得不那么苍白,也让我的过去显得格外苍白。不,这不矛盾,相信我。

日期:2013-09-22 22:12

曾经风靡全国的电视剧《爱情公寓3》的主题曲,靠近。这是一首简单的歌曲,没有华丽的辞藻作为修饰,更没有​­‎‍​现‎‍‌​​代‎​­‍流行歌曲的无病呻*,有的只是简简单单的梦境和思念,听起来也是很舒服,让你有一种,魂萦梦绕飘飘欲仙的感觉。

这首歌,陪伴着我在北京度过了我一生中最难忘,最痛苦,曾经,也是最幸福的半年。

这首歌,我每天都要听至少三遍的。

没有人陪我一起唱这首歌,即便当时还是我女朋友的梦晨,也不知道我爱这首歌爱得多么如痴如醉。

在北京的时候,我的工作是夜场歌手,每天晚上六点钟就要到场子里准备着,一般是两三首歌,如果有客人包了要我唱专场,那可能要耗上一整个晚上。不过就算是简单的两三首歌,也不是唱完就能走的,也要在场子里走一走看一看,有没有陌生的面孔,对新来的客人要热情主动地上前打招呼,努力将其发展为自己的熟客,这是赚取小费的最主要途径,对于熟客呢,可能要陪他们玩玩色子,喝点酒,聊聊天。

总之,不到夜里十二点,是甭想走人。一般都是快到一点钟了,表演基本结束,还想继续玩的客人就转战楼上的KTV,酒吧,足疗,或者,客房。

我们歌手下了班离开场子,也就是一点多了。这个点别说地铁,夜班公交都没有了。我住在昌平区一个很小很小的镇子上,而晚上唱歌是在三里屯的酒吧街,有时候还要去海淀,去公司旗下的其他夜场串串场。所以不论去哪,我下了班都是回不了家的了。

这个点,孙梦晨基本上是早已睡得烂熟,我一直也融不进场子里那些歌手模特们的圈子里,总是跟他们见面打打招呼,下班say句goodbye,一天天的就再无其他对话。我初来乍到,拿的小费也少,拿麦也不多,赚的钱交了房租水电煤气网费话费,再去掉吃饭的钱,还有每月八百到一千不等的场子管理费,剩下的钱往往是不到四位数的。

好吧,现实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一个选择——去网吧。

日期:2013-09-22 22:12

北京的网吧收费虽然贵一点,不过包夜很实在的,晚上十点到第二天早上八点,整整十个小时,要是换做别的城市,十一二点才开始,第二天早上六七点就结束了,要是设备差一点的网吧,性价比还不如北京呢。我通常都是,花上二十块钱,包一个有门的包间,困就睡觉,不困就上网。久而久之不出一个月网吧老板就认识我了,每次都给我留着那个有门的包间,生意再好都不开给别人。

我不玩游戏,至少不迷恋游戏。想起来玩一会儿,没感觉就不玩。我不馋这个。

一般情况下,如果不睡觉,我就会听歌。

听那首《靠近》。

虽然你没有在我身边陪着我,但是每当听到这个清澈的旋律,我就有种低头便能闻到你秀发芬芳的感觉,似乎你就靠在我怀里,安详的睡着。

每每听到这首歌,就让我回忆起我们在一起时幸福的画面,尤其是我俩顶着额头互相蹭着鼻尖,梦晨身上的香气永远是那么清新,永远那么沁人心脾。

有这首歌陪伴的夜晚,总是那么温暖,即便是北京气温零下两位数的深夜,我也并不觉得寒冷。

起码我一个人的心是热的。

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梦晨似乎也一直觉得我很幸福,一直觉得我离不开她,一直觉得我非她不娶。

不可否认,我曾经的确是那么想的。

但是,等我真的失去了她,又怎样呢?

我活到了现在,就已经足够说明全部的问题。

然而对于舒伦娜,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定义我的行为。

日期:2013-09-22 22:13

显然伦娜和梦晨是不一样的,她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对自身的定位。

同样是由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和惨淡的童年,但是梦晨向生活屈服了,放弃了自己雄伟壮阔的梦想,落到今天这个下场也在情理之中;伦娜却是一直自强不息,不仅没有颓废沉沦,反而是以此为动力,不断的强大自己,所以是个当之无愧的女神,她不仅从外表上能够击溃男人的防线,也能从内在俘获男人的心。

像伦娜这样的高度,孙梦晨是永远没可能做得到了。

然而对我而言,最现实的问题就是,现在,我到底是什么心态。

看上去像是柯小北给我俩牵线搭桥,这跟传统的相亲说媒没什么区别,在网络社会如此发达的今天,微信摇一摇就能约出去来一炮,想找女朋友贴吧里发个帖子就勾搭上一票妹子,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显得格外纯洁,在很久以前似乎是管理的东西败在现在,就成了为人们津津乐道的爱情童话。

但是我凭什么让她爱上我。

想到这里,我感到浑身一哆嗦,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我现在所拥有的东西,无非是一份稳定的工作,一套不错的住房,十几年老练的工作经历,还有在岁月中锻炼出的各种技能。

这些伦娜其实都不屑拥有,她不可能像孙梦晨,我给她开家网店就跟我结婚去了。

呵呵,可能我的梦想在她眼里,也是不值一提的吧。

在出租车上那个的哥的话真的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也许对于拜金女,猛烈的砸钱即可拿下,但是对于伦娜这样清新脱俗不爱铜臭的奇女子,大把花钱显然不是高招,这只会让她觉得我俗不可耐。伦娜今年25岁,已经不算小了,像我一样打过她主意的人一定不下三位数,其中绝对不乏腰缠万贯的土大款……

还有,那天在会议室里,伦娜的那张面容……那个让人心疼又充满谜团的忧伤……

日期:2013-09-22 22:15

但是……等他们越走越近,我才渐渐注意到四个人中打头的那个,我怎么看怎么眼熟。

一身的疙瘩肉,畸形的走路姿势,一口S市标准口音。

最关键的,是他那颗光溜溜的脑袋上,突兀的钉子。

刺骨的寒风不断的钻进我的大衣领子,我却不觉得冷。

我揉了揉眼睛,等实力完全恢复,我又看了一下,那人头顶上的钉子

此时此刻,我才真切的了解到,什么是冰点。

我不能等他们走近看到我,还是现在赶紧跑吧!趁现在,他们貌似还没有发现我就是白天在公交车上找他们麻烦的家伙……

进小区是不明智的,万一一会儿没躲过他们小北就到了门口来接我了,怕是会连累到他,我也不知道这群家伙是不是要进小区的……

麻痹,看来只能往路的另一头跑了……这小区虽然大,但终究是四面墙围起来的,我走的速度快一点,走过这个街角我就用最快的速度沿着围墙跑,绕了一圈之后自然就回到了小区大门口。

就这么办吧……我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快步往前走着。

可祸不单行这句话偏偏不是说着玩玩的。

我还没走出几步,借着前方路口昏暗的路灯,我依稀看到了两个人,拐过弯来,朝着我的方向迎面走来,好像看到了我,两人交换了个眼神,没在往这边走,靠在了围墙上。其中一个掏出手机,埋头摆弄着。

我回过头,早已感觉不到呜呜的冷风,只听见自己狂跳到几乎断电的心脏。

日期:2013-09-22 22:15

钉子头手中也拿着手机,很明显,刚才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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