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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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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店曾经叫无锡汤包,去年夏天改的名。这儿改名以前我就常来,改名之后亦是如此。

店的门面不大,二十来平米,却见证了我,一名吊丝的四年青春。初三和高一时,我就经常在这里和某R打电话;高二时,带着夏一起来过;高二补课时,以障二哥的身份和身为障二姐的伊来吃过;去年冬天,和小芸在这里打了两小时电话;最近的今年年初,陪着小影来过,还叫她吃饭就好好吃别老盯着我看,还经常在这打包小笼包和生煎带去公园野餐……

四年时间,我匆匆忙忙,像是过跑马灯似的,刷刷的和近十个女孩擦身而过。现在看来,我就像,是在玩弄自已的青春,还有我自己的承受能力。

梦晨不让我说自己是吊丝。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但还是很听话的搭应了。我猜十有八九因为她前男友经常自称是吊丝什么的…但是,我是个吊丝,这是个事实,就像黄盐岛自古以来就是我大天朝的固有领土,这点不会因肥驴病在旁边装13瞎叫唤就改变。不会因为我不说自己是,我就真不是吊丝了。

我至今记得当年那个把我带沟里的那个心理医生对我说过的话。孩子,你需要做点什么,来证明给自已看,你是自由自在存在在这世界上的个体,不是别人的附属产品,你可以试着百分之百投入的去做一件事,一件你从未想过要做的事,比如,学学外国的孩子,趁自己还年轻不懂事毫无顾虑,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对于这句话,我后来将它扭曲的理解为,只有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才能治好我的病,我的心病。严重的精神强迫症。

强扭的瓜不甜,但我不得不吃。

吃下去的结果就是,我的每一次感情经历,除了被骗,就是单相思,要么就中途流产。

谈了两只手都快数不过来的女朋友之后,我才真的找到了一个愿意和我保持情侣关系而不是没几天就要甩了我的女孩,孙梦晨。

那年,我十四岁。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强迫症的严重程度让那个心理医生吓了一跳。我的病最严重的时候,上几层楼梯要上半个小时,进教室门考虑先跨哪只脚能考虑十分钟。那个心理医生跟我父亲说,您的儿子很与众不同,二十年后,如果他没有被送进精神病院,那么他必将改变这个世界。

四年过去了,我没有表现出一点点将要改变世界的征兆,就目前的状况看,我倒是离进精神病院越来越近了……

那天晚上,小北打电话给我,我和他聊了一会。阿曦,你貌似和那个偏执狂分手了?

日期:2013-10-17 19:28

嗯,都两天了,你才知道啊。

不好意思,这两天在筹备一个学校的英语研讨会,没顾的上上网,那你的新专辑怎么办呢?

你说《醉仙偏梦影》吗?老规矩,改名重发。

好没问题,交给我吧,新名字叫什么?

就叫《晨曦》吧。

这么说,又找到新的了?嗯。

行,这事包我身上了,你自己好好把握吧,别又像寂莫男人重生那样了。

知道了。

窗外,华灯初上。夜色渐渐伴随着潮水般的孤独向我涌来。

我早就吃完了点的餐,呆坐在椅子上,迟迟不愿动身回家。我害怕一出门,就被淹死在这座城市的灯红酒绿当中。

小北口中的寂莫男人重生也是我的一张专辑,他说不要像那次一样,是因为那张专辑换了四次名字,没错,在创作那张专辑的两三个月里,我创记录的和四个女生开始又结束。每次我都会给“她”写歌,但是写了一两首就分了,于是为了“她”而定的专辑名就改,我不想让自己的作品成为我一段段失败感情的陪葬。

这次的专辑为什么原先叫醉仙偏梦影我就不解释了。

为什么改叫晨曦,我想也不用解释了。

晨曦象征崭新一天的开始,这倒也符合的的愿望。

我的歌写的很烂,很烂,但是在那样一个年级,我们对于很多事物的评判标准不是好不好,而是我喜欢。

女孩子都喜欢浪漫,都喜欢有男生追求自己,给自己写歌,五音不全的在自己楼底下扯着嗓子唱。

日期:2013-10-17 19:29

这是个伤心的老故事,传说中的十动然拒。

不会再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说明我当年的图样了。

写几首歌,那去送给喜欢的女孩,告诉她,“这是我为你写的专辑,只为你一个人写的哦~~”

吹了,就扔掉好人卡,改一下专辑名字,送给下一个女孩,告诉她,“这是我为你写的专辑,只为你一个人写的哦~~”

呵呵,我看干过这种事情的可不止我一个。

给小云写的凭什么。

给杨若依写的坏女人。

给青写的青苹果之味。

给影写的下雨了好想抱紧你。

这些歌曲,结合在一起,外带上几首蛋疼的rap,就是我的最后一张“个人专辑”——晨曦。

我是不是也应该写个东西送给伦娜呢?

爱情这杯毒药,我开始服用的很早,早在四年级的国小,胡须还没开始长就约定要相伴到老。

相伴到老,是什么概念。

约定终生,多么幼稚什么时候才会发现。

失去的东西总是最为珍贵,因为没有所以需要的人多么可怜。

我,不是没有想过。要独自面对生活这潭浑水。

可惜毅力总是不够,下半身开始直立思考的时候,你我就当那句屁话劳资根本没有讲过。

十一岁,送你情书你没有拒绝我。

十二岁,下课到外面乡村勾勾手。

十三岁,躲在操场后面蹭鼻子头。

十四岁,你的接吻技术实在让我无法忍受。

十五岁,趁爸妈还没回家赶紧上来还有十分钟。

十六岁,十七岁,十八岁……

感情生活都在cashbar和宾馆里度过,这种过程,看似循序渐进没有问题

,只是每一年,陪我做这些事情的都不是同一人。

这又不是港台三流狗血爱情剧,肉体上的寂寞在这里才能相遇。这种生活我知道不是我想要,但是我又怎么逃得掉,马子像烟草,跟着我去rollingrollingrollingroll一根饭,等等goinggoinggoing到我的地盘。

我怎么会像大野狼一般贪婪,只要送上门来的我都好爱。

日期:2013-10-17 19:29

爱情这杯毒药,渐渐开始发酵,毒素的作用快要把我逼疯掉。是什么时候才能结束,我开始在祈祷。

其实那年也还小,十九岁的生日都没到,就在那一年的夏天,我似乎等到了春天,哈哈,我可没有在说笑,一个不用下半身思考的女人,这种纯洁我想我甚至都不应该去搅浑……

但是没有道理啊,凭什么我的爱情就没有纯真?

我也不是一生下来就只会约炮干女人,还不是,后来慢慢学会的,跟那些三分黑木耳失足,都没有灵魂。

那些五花八门的道具,也不是我发明,乱七八糟的姿势,也不是我​‎原‍​​‌‎创‎‎‌​。

fvckthat!

没有人要逼我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还不是因为我自己,跟着狗哥阿姆唱motherfucker干你老师又算是什么本事,被我伤害过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当个嘻哈哥,我身边妹妹好多,一晚干三个,一个月才重头来过。这样子的生活,糜烂却不庸俗,夜夜笙歌,感觉也渐渐开始麻木。

要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幸福。

直到那天遇见你,我的幸福。

Yo,没有烫过的头发,也不会带美瞳,脸上不擦BB霜,项链只是镀银铜。素颜的美女我见的真不多,这样有气质,两腿收得紧的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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