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1 19:37:17
司隶校尉:
《后汉书·百官志四》:“司隶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孝武帝初置,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元帝去节,成帝省,建武中复置,并领一州。”
司隶校尉一人,官秩比两千石,领司隶校尉部,并察举百官。司隶校尉是西汉武帝征和四年(前八十九年)时效仿周制(周朝的制度)所置,置司隶校尉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公孙贺和阳石公主的巫蛊之祸(详见《汉书卷六十六》)。按刘昭的注解,周朝并没有司隶,所以可能汉朝的司隶校尉是效仿周朝的司寇。《后汉书·百官志四》注:“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司隶校尉,周官也。征和中,阳石公主巫蛊之狱起,乃依周置司隶。’臣昭曰:周无司隶,岂即司寇乎?”司隶校尉初置之时,权力极大,不仅持节,手下还有一千二百名士兵。汉元帝初元四年(前四十五年)撤去了司隶校尉的牦节和军队(汉成帝诸葛丰担任司隶校尉的时候曾一度再持节,不久后又被去节,详见《汉书卷七十七·诸葛丰传》),汉成帝元延四年(前九年)撤去司隶校尉一职,汉哀帝时复置,并省校尉两字,只名为司隶,属大司空,位同丞相司直。东汉时又改回为司隶校尉,并让司隶校尉领河南尹、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尹、河东、弘农凡七郡,置司隶校尉部(东汉十三州之一),治所设在河南尹洛阳(京城)之中。关于州郡的部分,放在后文地方官部分详解,这里只叙述司隶校尉作为朝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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