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
丨警丨察推推我道:“站起来,你干嘛砸人家车啊?”
我说:“我看它不顺眼,砸几下解气。”
旁边围观的人起哄地笑起来,有的说:“估计是脑子有毛病的。”
“你叫什么?住哪啊?”
“我不知道。”
旁边人对女司机说:“是个神经病,你认倒霉吧。”
女司机说:“丨警丨察同志,你们得好好查查,说不定这人是装傻,是人家雇了来害我的。”
丨警丨察说:“你做了什么啊,人家要害你?你不是想多了吧。”
“反正不能就这么算了,真是神经病也得找他家里人赔钱。”
“你放心,我们会处理的。你先把车停好跟我们到局里做个笔录吧。”
丨警丨察给轿车拍了照,拿起那把我丢在一边的榔头,带着我和女司机一起去警局。
到了局里,对丨警丨察的询问,我除了承认是自己砸的车,其它一概不答。我身上也没有带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连手机都搁在家里了,这是我早上出门前就预先准备好的。
我如愿以偿地被关押进了看守所。
这就是我砸车的目的,如果小区里的事情继续按梦境里一样发展,那么,明天和后天晚上就又会有两个小区居民被害。而那个陷害我的人,就又会栽赃我。
这背后一定有一个巨大的黑幕,有一双无形的黑手,自己没有力量去抵抗它。
所以,让丨警丨察当自己的证人最好,避过这几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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