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一篇,我们知道周幽王是个人伦尚在的老板,尤其对女人,相当不错。
日期:2010-02-23 16:05:41
对女人无礼的男人是粗暴无知的;对老婆凶残的男人不能算是人。幽王至少算是个人。
当然,有个前提,看和谁比,与正常人做比自然不可理喻,但与纣王相比,就很有些人味了。同是亡国之君,同为好色之徒,都是专宠某一尤物,但一个天良丧尽,一个人性未泯,仔细审视一下,还算是泾渭分明的。幽王,至少还可以呆在人堆里喘气。
查查史料,翻翻野史演义,没见一起幽王残害女人的实例,这就说明问题了。
《史记》上说的很寥寥,无非是说幽王宠信褒姒,点烽火戏诸侯,擅立褒姒之子为太子,结果导致原太子宜臼出奔申国,外公申侯冲天一怒,引犬戎入关,杀死幽王,西周灭亡。宜臼建立东周,迁都洛邑。
除了“烽火戏诸侯”因为操作性不强令人疑惑外,其他的记载都是大同小异,对幽王好色一说众口一词。这也不奇怪,食色性也,男人不好色的不多,何况是大老板呢?
幽王的好色是相当“敬业”的,他孜孜以求,旷日持久地游戏于女人大腿之间,这种经营业务绵延其一生,似乎与齐桓公在伯仲之间,只是桓公还没有专宠一说,是以多“色”取胜,可以称为是“博爱”的君王,而且可以博爱到了共享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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