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22 19:17:46
二六三 良妇
已婚十五年,温良恭谦,夫事业有成,子学业进步,亲友皆谓“此幸福家庭典范”。
突遭婚变,夫立意离婚,称红颜空等数年,不忍再赚弱女眼泪。
妇大急,告求父母公婆自幼,不忍其父母分离,父母公婆三劝其父,离婚风波暂息,夫无视妇人哭啼状,另室独居。
某闻此,劝妇收集其父出轨证据,为他日对薄公堂谋,妇惊诧——夫妻本来生生相惜,如何能相互算计?他日离异,若他不愿,吾当视财产无物。情已逝,人不在,钱财何所益?
“维为幼子。”某约。
妇讪笑,“纵离异,吾夫乃仁义之人,绝无不顾幼子!”
某无语。
后三年,偶遇此妇,竟似恍然十余年,苍老木然,旁人嘘,此妇极贤,夫欲另娶,妇不与争财,携子净身离家,其道苦矣!
日期:2015-01-24 00:16:41
二六四 何谓在歧路
今天,都已经到家,有熟人打电话,非要出去叙叙,报上一个久不联系的名字,说此人从温州来了,酒喝多了,一定要找老朋友叙叙。
算老朋友么?原先合作过几次的律师同行,好些年没来往了,想来也就是想多叫几个人凑凑热闹,我回到家就不想出门,但架不住电话一个接一个。
好在离我家也不远,就去坐了一会儿。
没有我想象的一群喝醉了的家伙,只有那位熟人和林增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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