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是,我竟不知道这次分手究竟为啥?锐气也没了,承包所有家务,我又不要求他额外负担开支,看来男人占惯了便宜也不好,三年总共给我买了两个MK拎包,两双NB跑鞋,去欧洲回来一准是香水,施华洛世奇,香水还可以用用,那种水晶直接拿去送人。”
做手信的施华洛世奇,三百左右一枚,难为那个男的出手了,禹鸿的项链没有万元以下种类,同丨居丨三年,男人做到了视而不见。
“究竟是我运气太差还是你运气太好?同样婚前同丨居丨,你早就开花结果,我只有花开花落。”
其实我反对婚前同丨居丨,陌生男女,不以婚姻关系生活在一处,所有的习惯缺点都会暴露,没有一纸契约,少了分割财产忍痛挖肉,抬腿就走,这是多么大的便利!
问题是我自己婚前也有三年以上“同丨居丨”史,他从日本忽然回来看我,正好我租房外宿,离我妈家挺远,当天晚上他就住在了我的小公寓,因为之前数年,我们就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情如兄妹。仔细想想还是有“危险”,毕竟没有血缘,应该有男女大妨之警惕。
他嫌我的租屋物业不好,并不安全,一个月内就买了社区配套周全的精装公寓,算我的房产,搬家也是他忙活,之后半个月又变成每周回来看我,只能放下一张床,那时我已深信他是“玻璃”,欣然枕其臂安睡。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