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7-13 15:11:53
领证前买的房产,在男方名下。离婚可以分割么?
2018-07-13 15:10阅读:0
领证前买的房产,在男方名下。离婚可以分割么?X 丁律师你好,我要离婚了,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但是我们一起还了房贷。我们是摆酒结婚后有了第一个孩子之后领的结婚证,领结婚证之前买的房子,这种情况离婚可以分到房产吗?
房贷的时候都是拿我的现金存到他的银行卡里,有时候我自己去存,很少。基本上都是他去存的,家里开支花的都是我的钱,在录音当中有他承认一起和我还房贷的事实,这个有用吗?
答复:你有权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你的描述,尚不清楚最初购买这套房产你是否出资,如果参与出资出资部分按比例分割,即使首付款和按揭手续均由对方办理,且房产登记于对方名下,只要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至少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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