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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个商人,一定在偌大的家业里经商过,容貌要配得上你,可不就是财宝这样的人吗?”

殷若同意的原因,是金财宝与她同在丹城,少东家成亲以后,可以统一丹城。

或许,她可以让丹城固若金汤。

金殷两家都有钱,请得起出众的护院,却心甘情愿送给卫国、洛国钱和物,不过是因为两家心难齐。

这两家要是武将世家,继承祖辈浓浓的荣誉感,丹城早就守牢。这两家是商人,以利为主,保命为先。

谁家出力的多,岂不是死的人就多?

殷家若是伤元气,金家将成丹城霸主。反之,也是一样。

金家求亲的意思虽不诚,在三年前殷家就疑惑重重,但这个想法一出来,金殷两家都明白了。

他们结亲,这叫天作之合。

于是,两家不惜花费三年来谈条款,双方在这门亲事上花的心血,远比金丝嫁入王府还要多。

各处繁琐的条件,简洁的写下来,堆的也有半个房间。很大的那种。

从孩子生下来,第一个姓什么,第二个姓什么。如果生下来是三个、五个的奇数,又应该怎么姓。直到小夫妻中若有一人先归西,财产怎么处置。

一堆的商人头脑放在一些,各种的可能性都想到,定亲的那天,殷若虽没有爱慕上金财宝,却也有大局已定的感觉。

人生大事,就此落定尘埃。

以后的日子,全心全意的经商就可以。

赐婚圣旨的到来,明旨封为侧妃好似有倚仗,皇家的体面……怎么可能打动殷若的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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