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晚上,林琳尝了人生第一口酒的味道。是一瓶威士忌,因为林琳不想喝啤酒。
倒到杯里,加上冰块。
林琳摇了摇酒杯,便把冰凉的杯子,对准自己温热的嘴唇,轻抿一口,那在嘴中绽开的酒味,竟叫人想吐。
于是身旁,林宇轩哈哈大笑,笑过后,又绅士地说:“第一次都这样,你可以兑点可乐。”
“兑可乐好喝吗?”
“嗯…”林宇轩说,“对不懂酒的人来说。”
于是,林琳又叫了一罐可乐兑上,那味道还算喝得下。反正她又不懂酒,再好的酒在她这里都是令人作呕。她喝酒,只是想求一醉,只想尽可能喝到一种没有酒味,但含酒精的饮料。
那天晚上,林琳也尝了第一口香烟的味道。
是一支万宝路。
林琳喝得微醺,见林宇轩抽烟,便说:“我也想抽。”
“不行,我不能把你带坏了。”
林琳说:“我自己不想变坏,没人能带坏得了我,我自己想变坏了,也没人能拦得住我。”
林宇轩:“…”顿了顿,“行吧。”
林宇轩抽出一支烟,递给林琳,叫林琳含在嘴里,为林琳点烟。
很呛。
哪怕不吸,光让它在嘴上燃着,那烟雾也熏得人流泪,若深深吸上一口,则更是要大咳出来。
林琳试了一口,又试了一口。
没什么意思——想着,林琳在烟灰缸捻灭。
原来烟、酒都不过如此,也不知这么一个东西,怎就成了那么多人的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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