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1-12 18:25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该走的总归要走,该留下的总归要留下,人生就是走走停停,哪处风景好,就在哪处暂作停歇,生活就在这样的循环中进行。
非洲,我回来了。看见父母的那刻,我有打算退役的冲动,只不过我的人生,是属于战场,我不甘平淡无奇的生活,哪怕是轰轰烈烈后的死亡,我也毫无怨言。
趁着年少的翅膀,还未被现实裁剪,我还想再疯狂几年,等赚够了钱,等过腻的这种生活,再回家娶妻生子,做回日落而作,日出而息的凡夫俗子。
这次出来,短短几天内,瑞克又重新招募了一批新的佣兵。这批佣兵来自世界各地,有黑色种族,有白色种族,也有黄色种族。其中一位叫做本的欧美人,他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本的母亲是香港人,他身上有一半的血液,流着是不屈的华夏血统。由于是混血儿的缘故,他长得很帅,帅到我如果是女人,会毫不犹豫的爱上他。本会讲英语,粤语,中文,虽然他得中文,也就是三岁小孩牙牙学语的水平,但是如果认真去听,我还是能听懂他要表达的话语。
或者是自己是半个中国人的缘故,本看见我们三人,也十分热情,刚见面就给我们散烟,口中一直客套的说道:我是新人,请多多照顾。
不过,看他身上无意中流出的嗜血气质,我知道他肯定不是新人,因为在新人的身上,根本看不见这样的气质,只有从死人堆里滚爬的雇佣兵,才具备这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杀气。一个眼神,足以能震慑住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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