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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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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颜找到了一家酒吧,抱着吉他当上了驻唱歌手。那时的广州观念开放,娱乐文化空前繁华。中国最早的一批偶像歌手在那里诞生,毛宁杨钰莹曾是那样的脍炙人口。曾颜工作的酒吧地处繁华路段,老板喜欢曾颜独特的气质,也欣赏她轻盈的指尖下划落的吉他声,试唱两首后马上接收。于是冯彪和小军每天晚上有了去处,逐渐的跟那里的老板也混得很熟。

年前的一个晚上,酒吧里很冷清,零散的客人稀稀拉拉坐了三四桌。冯彪和小军照例陪着曾颜上班,曾颜在台上唱着齐秦的几首老歌,冯彪两个在下面喝着啤酒。

前排靠近舞台的一桌上坐了三个人,一个刀疤脸披着件呢子大衣,手里的烟斗青烟袅袅。另外两个黑色皮衣竖了领子,都是跋扈的眼神。

舞台上曾颜唱着一首《冬雨》,声音纯真大气,气质悲伤忧郁。95年曾颜来了我的酒吧唱歌,我对着冯彪大叫着说找到了知己,曾颜喜欢的歌曲跟我惊人的相似。

换一个换一个,大过年的,来个喜庆点的。前排刀疤脸不耐烦的冲着曾颜叫着。冯彪二人在一边坐着,扫了一眼没有做声。

曾颜每晚唱七八首歌,都是白天准备好的。她喜欢沧桑忧郁的曲风,就像他喜欢冯彪这个人。刀疤脸的要求让她犯了难,喜庆的歌曲她真不会几首,而且酒吧的伴奏带也很有限。

音乐再次响起,曾颜唱起了准备好的《原来的我》,酒吧里弥漫着她年轻孤傲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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