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比罗荣渠晚20年出生的何顺果先生,在他所讲授的美国历史起源的切入点是“欧洲殖民制度的演变”,通过欧洲的殖民政策和理论基础,比如亚当?斯密的“重商主义”,以此来揭示欧洲发现美洲所进行的一系列航海探险活动背后隐藏着的利益动机,从而揭示欧洲各个发达国家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的原因以及后来的发展。何教授侧重于美国经济方面演变的阐述。其他的研究美国历史的书籍当然还有许多,在此统统略过。
美国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当然要尽量避免这样的三个尴尬,第一个尴尬是美国历史太短,如果从哥伦布谈起不过才500年;如果从华盛顿谈起,就只有200多年。第二个尴尬是欧洲人发现新大陆美洲之后,是采用的侵略的血腥方式,在屠杀大量的原土著居民印第安人之后建立起来的殖民地,又在殖民地基础上建立的美国;第三个尴尬是在美国独立之后,对当地土著居民和邻国墨西哥采用了某些并不光明的手段然后才使得美国的国家具有了现在的规模(这正是英国人所说的原罪)。
所以,美国人写的美国史在叙述美国历史源头的时候,喜欢将它从一万年前的亚洲人发现并“入侵”美洲开始,因为那时的人们是为了追逐猛犸象越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
这是典型的“利益驱动”。这当然是“一万年前”的古代。近代,因为哥伦布发现美洲,最后引来欧洲人入侵美洲,追究其背后的动力,一般人认为是欧洲人受到“马可?波罗”的诱惑,到达美洲是要追寻在欧洲广为流传中的“黄金七城”的传说。如此一来,一切尴尬都被历史的久远所掩盖了,美国人的历史起源,变得与中国人的历史差不多一样遥远,并且不存在英国人强调的“原罪”了,其理由是藏在叙述的历史“起点”之上——既然亚洲人在一万年前曾经有过“入侵”美洲的原罪,那么,就算是一报还一报,印第安人被后来的欧洲入侵者屠杀,当然就相当于一万年前亚洲猎人侵入美洲猎杀猛犸象一样,这是上帝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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