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25 10:15:44
开会啦
“是龙给我盘好,是虎给我卧好”。
五十八条必须三天之内背好,文盲背好“十不准”。
哪十不准?
第二条:服刑期间必须做到十不准:
不准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
不准抗拒管理教育,逃避改造,装病和自伤自残
不准练拳习武,制造凶器,纹身赌博
不准传播地域观念,拉帮结伙{。。。我是想不起了的代替品。。。。}
。。。
。。。
。。。
日期:2012-09-25 10:25:02
每天都有各中队的“红毛”,过来看新犯人。就是那种混得好的啦
那些个红毛自由得很,各中队随便走也没人管。
每个中队都有门岗,由关系户呀干部信得过的呀那些快出狱的呀担任。
红毛过来干什么呢?来看哪些穿得好---穿得好的有钱呀!劳改队里可以花钱做任何事。。。
所以有皮鞋和解放鞋的差别。。。
忘记第一天在入监队晚上的事了。。。那个非常重要
我和三个同案分到三监室。
晚上吃过晚饭干部点名熄灯
然后就是各监室组长过来“谈心”了。。。
我最高,一米七五吧当时。。。出狱一米八三{都说毒食品吃不得,我觉得不尽然,在硫磺烟的熏陶里吃着没有一滴油的土豆呀酸菜呀,,体格登登地长呵呵}
日期:2012-09-25 10: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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